我真的很有錢林夕紫薇

第一千零七十四章 王健的朋友(1/3)

    那輛嶄新的保時捷911,在周傑等人的打砸下,已經變成了一堆破銅爛鐵。

    林夕走過去,一腳踹在車頭上,罵道:"什麽破玩意兒,別說我的女人弄上去了些可樂,就是砸了它,那也沒什麽。"

    之後,林夕向王健招了招手。

    王健賣了這麽多年的車子,也沒見過這麽豪的,他早已驚呆了,見林夕叫自己。急忙小跑過去。

    這種人,他哪裏敢有一絲絲的怠慢?

    "別的車子我管不住,但這一輛保時捷911,它惹得我女人不高興了,所以,我要你低價賤賣了它!"

    "那五十萬,你去修理一下它,然後三十五萬掛出去。"

    什麽?

    王健張大了嘴巴,三百五十萬的車子,他修一修,隻用三十五萬的價格朝外出售嗎?

    加上先前的五十萬,三百六十五萬,就這麽說扔就扔了?

    這得多有錢啊!

    林夕轉頭,看向了張琳琳。

    張琳琳嚇壞了,更賣力的''清理''著車輪胎,連一坨狗屎都給吃了,別提多惡心了,可她不敢表現出絲毫不滿。

    林夕的表現。已經讓她感受到了深深的恐懼,這種土豪,要是惹的人家不高興,指不定會直接弄死自己。

    林夕冷笑一聲:"很喜歡讓人清理車子是吧?你就繼續在這裏給我清理吧,三個小時不許停。"

    然後,林夕看向了王健,說:"這一千五百萬,算是我買這輛保時捷918限量版的錢,但她必須給我清理夠三個小時。"

    "少一分一秒,我拿你是問!"

    "等她清理夠了三個小時,你就把合同準備一下,連同著賣出去那輛破爛911的合同。都拿給我吧。"

    林夕講完後,拿出了一張名片,上麵是自己的住址。

    王健忙不迭點頭:"是,是。"

    林夕拉著林詩詩的手,他微笑著說:"詩詩,你的衣服髒了,我再去給你買一件新的吧。"

    林詩詩看著林夕,她沉默了片刻後,搖搖頭:"不,我欠你的已經夠多了,而且,這衣服洗洗還能穿。"

    林夕笑了下,問:"你來買車子,是為了什麽?"

    "我…"林詩詩想起來了。

    林夕微微一笑:"這不就完了?再說,你不必跟我很客氣的,你是我的女人,我賺的錢不給你花,又給誰去花呢?"

    林詩詩被林夕拉著,木訥的走出了保時捷店鋪。

    可是,在坐到林夕的車上時,林詩詩還是講道:"林夕,我明白你現在賺到一些錢,可我這個人,不喜歡平白無故去拿別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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