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有錢林夕紫薇

第二百六十七章尼瑪什麽邏輯(1/3)

    前往桃林的山路上,一輛捕快們開的車子停了下來,走下來兩名捕快,分別是趙雷趙捕快,和孫英孫捕快。

    趙捕快抱怨道:"這車都破的沒法開了,縣衙也不說給咱們換輛車子,真是節儉!"

    孫捕快歎了口氣:"能說啥,趕緊修修,往桃林去吧,咱們兄弟倆也是好久都沒吃肉了呢。"

    其實,桃林裏麵的樹別說破壞一棵給五千塊了,就是整個砍了,怕是也不值這麽多,老板之所以規定成這樣。一是為了讓客人們愛護樹木,二嘛,自然是為了和來幫助自己,向不交錢的客人施壓捕快分好處了。

    五千塊,起碼得給人家兩千塊!

    孫捕快可是打聽過了,這次那客人破壞的有六七棵樹呢,但看在是學生的份上,隻罰了他三萬塊錢。

    可三萬塊錢,兄弟倆也不少撈啊,孫捕快算了下,按照一棵樹兩千塊來算,有一萬二,他和趙捕快分了後,還可以留六千塊錢。

    孫捕快趕緊把車子修了下。能夠啟動後,馬不停蹄的朝著桃林趕去。

    趙捕快說:"老孫啊,上次交代你的事情辦好了嗎?"

    孫捕快點了點頭,說:"我已經裝上去了。"

    是了,上次兩兄弟去收罰款的時候,有個客人竟然和他們扯皮起來,到最後還是費了好大的勁兒。才收上來一點好處。

    為防止這種事情經常發生,趙捕快特意囑咐孫捕快,在桃林安裝些隱形攝像頭啥的,好方便取證。

    這個提議得到了老板的同意,如果再發生客人破壞桃林的情況,拿出錄像,鐵證如山,客人怎麽也不能抵賴吧?

    其實,桃林的工作人員也知道有監控,隻不過林夕當時被蘭蘭誣陷的時候,有這麽直接的目擊證人,而且,蘭蘭還說的那麽逼真,所以當時人們就忘記了調取監控啥的。

    現在,他們正在替林夕辦事兒,又把這茬給忘記了,兩名捕快可不知道林夕已經不用賠錢了,他們還是決定按照原計劃行事,過去後先去監控室把證據調出來,然後再找客人,要求賠償!

    "我算了下,晚上你我平均分六千塊。"

    "這肉還不算小,咱們一會兒到了,可一定要好好幫助下老板,懲治那個破壞樹木的壞人呢。"

    ……

    桃林裏,林詩詩正在和工作的領導商量,提前預支一下工資啥的,林夕才剛去開元大酒店上班,肯定沒有什麽錢,總不能真看著他被捕快抓走吧?

    蘭蘭非但沒有被她的這份真摯感動,還羞辱起了她,說:"林詩詩,聽你的話,好像是在找老板借錢吧?你不會要替林夕墊付這筆賠償款吧?"

    "真是搞笑,你不就是圖他當時撿起來的那一百萬嗎?現在他都花光了。你還裝什麽裝啊,直接走人不就完了?"

    "還是說,你也知道自己在學校早就名聲響亮,離開了林夕,基本上不會有人再愛你了啊?"

    青寶寸聽了,更是覺得惡心,林夕這是個什麽女人啊,自己剛才竟然還因為她而爭風吃醋的…

    青寶寸剛才對林詩詩越愛,現在就越恨!

    "真是不要臉!我們班裏有你這種人,我出門都覺得臉上無光!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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