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

32.恒(卦三十二)

32.恒(卦三十二) (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恒,貞凶,無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九四,田無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製義,從婦凶也。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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