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

23.剝(卦二十三)

23.剝(卦二十三) (坤下艮上) 《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象》曰:出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 《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 《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六三:剝之,無咎。 《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六四:剝床以膚,凶。 《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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