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

17.隨(卦十七)

17.隨(卦十七) (震下兌上) 《隨》:元亨,利貞,無咎。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象》曰:“係丈夫”,誌舍下也。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九五,孚於嘉,吉。 《象》曰:“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 《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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