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

11.泰(卦十一)

11.泰(卦十一)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誌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誌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複。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象》曰:“無往不複”,天地際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複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象》曰:“城複於隍”,其命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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