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

08.比(卦八)

08.比(卦八)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無首,凶。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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