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徐紡找回生母,駱懷雨下跪(沒分章)(1/5)
駱常德犯罪是事實,隻是差了點證據。
這叫惡人自有惡人磨。
“咚!”
“咚!”
“咚!”
法官敲了三下法槌:“肅靜。”
駱常德大汗淋漓地坐下了,他慌了神,氣喘籲籲,徹底六神無主了。
之後,蔣春東為駱青和爭取到了五分鍾的自述時間,她站起來,雙眼含淚:“是我雇人撞了我父親。”
她認罪了。
她聲淚俱下:“因為我知道是他殺害了我母親,還試圖把駱家大火的罪名推到我身上,我為了自保,也為了替母報仇,一時衝動犯下了大錯。”聲音哽咽,她停頓了很久,“車禍之後,我後悔了,找了人去章江打撈他,盼著他能相安無事。”
她是派了人去打撈,隻不過她是去打撈車裏的行車記錄儀。
“可我沒想到,他被救之後,回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送進監獄,把所有殺人的罪名都推給我。”
說到這裏,她泣不成聲,悲痛欲絕:“我被仇恨蒙蔽了眼睛,做錯了事,我願意接受法律的懲治。”她麵向審判席,“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不想為我自己過錯辯解,但懇請你們還我母親一個公道。”
說完,她淚如雨下,深深地鞠了一躬。
江織:“……”
惡心誰啊這是?
周徐紡臉色也不好看,死死皺著眉。
駱青和自述之後,她的律師蔣春東最後在她辯護:“從立案到現在,我的當事人一直都飽受著良心的譴責,曾有過幾次自殘自殺的舉動,如果不是懷了身孕,我的當事人根本不想活下去……”
蔣春東也悲痛得說不下去了,他向法庭遞交了一份檢查報告:“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的當事人已經懷孕八周了,懇請你們考慮一下她的身體狀況與悔過態度,對她酌情量刑。”
對麵的被告席上,杜邵興哂笑:不自殘自殺,怎麽申請外部就醫,狡詐的女人!
之後,公訴方的檢察官做了最後陳詞,控告駱常德故意殺人,同時,控告駱青和教唆殺人。
杜邵興後麵什麽也沒說,沒必要了,這成官司已經輸了。
三十分鍾合議時間,最終判決如下:
第一被告駱常德故意殺人罪成立,兩次殺人,情節嚴重,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告駱青和教唆他人殺人,構成共同犯罪,但有悔改表現,並且懷有身孕,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暫予監外執行。
判決剛讀完,駱常德就站起來抗議了:“憑什麽是無期?”
他大喊:“我不服!”
杜邵興拉了他一把,沒拉住,就由他去了。
駱常德像個從精神病人醫院跑出來的瘋子,一聽到‘無期徒刑’四個字,就徹底精神失常了,在法庭上暴躁地大喊大叫。
“她為什麽可以監外執行?我也要申請監外執行。”他扭頭就衝杜邵興咆哮,“快給我申請監外執行!”
殺了三個人,還想申請監外執行?
杜邵興語氣不好地接了一句:“你去懷個孕,我立馬給你申請。”倒了八輩子血黴了,接了這個案子,砸了招牌不說,還被死對頭按在地上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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