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原林素素

第1735章 竹籃打水(1/3)

    紅梅有個弟弟叫紅強,三年前的時候二十四歲,他勤勞能幹,又祖傳了打造金銀首飾的手藝,爸爸就把鋪子傳給弟弟紅強了。

    紅強幹得很賣力,鋪子打理的井井有條,還處了一個蚩家的姑娘,訂了婚。

    後來這姑娘就去店裏幫忙,紅梅的爸爸媽媽就不怎麽去店裏了,打算再經營一家雜貨鋪,於是用這個院子經營了起來。雜貨鋪的生意越來越好,首飾店的生意也不錯。她爸爸那時候就覺得,日子越來越好過了,每天都一臉幸福的樣子,笑嗬嗬的。

    不知道什麽時候,紅強竟然學會了賭錢。還是太年輕啊!進了賭局想再出來可就難了。一夜之間不僅輸掉了全部的積蓄,還把顧客放在這裏加工的金銀都輸了進去。越輸越想回本兒,不回本兒沒辦法和家裏人交代,怎麽辦?他去了錢莊,用鋪子和信譽抵押,分五次一共借了三百多萬。全輸了。

    紅強終於意識到自己完了,開始精神恍惚,他想自殺,但是又沒有勇氣。隻能瞞一天是一天。不過還錢的日子到了,利息不高,年息百分之九,不過是分了十二期,每個月還一期。

    錢莊找上門來,弟媳婦才知道他欠了這麽多錢,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她爸媽。

    她爸媽把所有積蓄拿出來,除了還掉顧客的首飾之外,隻是幫助紅強還了五期就再也沒有錢了。

    最後,隻剩下了這個院子。這個院子能價值七十萬左右,離著目標還有很遠。最關鍵的是,這院子要是賣了,一家人靠什麽生存啊!還是不過還啊!

    於是,紅梅的爸媽去找錢莊老板,打算讓錢莊老板延期一段時間,等賺了錢,立即還。

    錢莊老板是姓蚩,叫蚩暘。是那時候鎮長的弟弟,那時候的鎮長還是蚩家人在做,鎮長叫蚩昕。

    錢莊老板蚩暘一口回絕了,硬是要起訴到律法司。但是,律法司沒有支持蚩暘的主張,沒有查封我們家的雜貨鋪和這院子。原因是欠債的是紅強,但是這院子是用紅梅的名字注冊的。紅梅和紅強是姐弟,不是夫妻,不能混為一談。

    錢莊老板一計不成,再生一計,讓護法隊的人把紅強抓了起來。關在了護法隊的鐵籠子裏,一天隻給吃一個饅頭,喝一碗水。什麽時候錢湊齊了,什麽時候放人。

    紅強的爸媽去找律法司,不過這次律法司沒有支持我爸媽的主張立即放人,因為律法有規定的,欠債不還就是要接受處罰,每個月關七天都是在合法的範圍內。並且也沒有對夥食有什麽規定,基本上不餓死,就不構成犯罪。

    就這樣,每個月紅強都要被抓去七天,受盡侮辱和折磨,回來的時候精神恍惚。他總是埋怨家裏,為啥不賣掉宅子替他還債。

    其實他哪裏知道,宅子賣了也不夠還債的。對方就是盯上這座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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