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其心:星雲大師談處世和讀書

也是犯法

在《皇冠》雜誌上看到一則趣文,節錄下來供大家欣賞: 有一個殺人凶手向神父告解,懺悔罪惡,表白他才是某件案子的真凶,然而另一位無辜的人已被逮捕,而且判了死刑。 這位神父聽了以後非常煩惱,因為他的宗教信仰不允許他將別人告解懺悔的內容說出來。於是,他到同樣是神父的朋友那裏去懺悔,也使這位朋友陷入煩惱之中。 到了那位被冤枉的死刑犯執刑那天,神父問:“你還有什麽遺言嗎?” 死刑犯回答:“我是冤枉的!”神父說:“我知道,全國的神父也都知道你是冤枉的,但是,誰也不能說出事實的真相!” 看完這則故事以後,心裏有三種看法: 一、神父應該規勸懺悔的人向法庭投案。 二、神父可以為懺悔的人說情,以減輕刑期,但是不可以赦免他殺人的罪狀。 三、從佛教觀點來看,應說而不說也是犯了“妄語罪”。
加入書架
別猶豫,趕緊下載微風小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