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不得

戰火

一九三七年盧溝橋事變,日本全麵侵略中國,點燃了中日大戰的戰火;一九四一年,日本轟炸珍珠港,點燃了世界大戰的戰火。 戰火也不一定是在戰場上,“立法院”開議,“立委”們大打出手,那是“立法院”的戰火;建築工地工人鬥毆,那是工地的戰火。有戰火的地方就需要滅火,否則戰火彌漫,社會損失不貲。 我們要熄滅一些什麽戰火呢?又該如何熄滅呢? 一、家庭的戰火要忍讓:家庭裏,夫妻吵架,就是嚴重的戰火;妯娌不和、婆媳相爭、兄弟閱牆、姊妹開罵,都是家庭的戰火。家庭的戰火,雖然不用槍炮刀劍,但是碗筷杯盤隨意摔摜,門窗桌椅到處亂踢,嘶喊吼叫,搞得全家不得安寧。假如此中有一方能忍讓一下,不就可以熄滅一場戰火了嗎?有時候就算沒有熱戰,但全家人陷入無聲的冷戰之中,生活也不好過。家中的分子,每個人都有建設和諧家庭、歡喜人間的責任。建立和諧家庭要忍讓,建設歡喜人間要讚美。 二、工作的戰火要溝通:有時候戰火不在家庭裏,戰火在工作場合裏。機關公司,同事一起工作,有某一方感到不公不平,感到冤枉委屈,到了不能忍的時候,戰火開啟,也是烏煙瘴氣,難以說清誰是誰非。一般公家場所、私人之間,開啟戰火的人比較理虧,因為有很多管道可以解決爭議,何必一定要相罵、相詬呢?你用戰火止爭,永遠不能止。就算你本來有理,但你開頭點燃戰火,總是不為人所接受,所以不如用溝通為上。 三、人事的戰火要無我:人世間,有財的地方就有爭端,有利的地方就有爭端,有名的地方就有爭端;人間隻要牽涉到人,一個人到也罷了,二個人、許多人,爭端就難以製止了。萬般爭執皆由“我”,假如能有“無我”的觀念,把別人放在第一,把自己放在第二;金錢、利益、名位,你們先得,不該是我的,我一分不取,該是我的,你們計較,你們要求多得,我也能委屈讓步,如此能不“自我第一”、不就沒有爭執、戰火了嗎? 四、球場的戰火要服從:球場上也是容易引起戰火的地方,因此一場重要的球賽,總會派警察來維持秩序,主要就是怕球場的賽事變成武打戲碼。假如球隊都是經過嚴格訓練,不管勝敗,都肯服從裁判,不管輸贏,都能服從規矩;假如球迷都能文明觀賽,那麽,不管競賽如何激烈,也會天下太平。 五、國際的戰火要和解:戰火最嚴重的,要算國際戰爭了。例如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戰,現在甚至有人憂心再啟第三次世界大戰。戰爭是最殘忍,最沒有意義的行為,我們呼籲全世界有良知的人們,社會已經進步到這種時代,為何不謀取和平而要互動幹戈,為何要再啟戰端呢?人類唯有止息戰火,謀求國際和解,世界才有和平的一天,人類才有安寧的日子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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