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詭案

第一百七十四章 幾個嫌疑人(1/2)

    王彥重新提出疑問:“凱哥,你的確相信那汽車是匪徒特地等在那裏的嗎?”

    謝凱淡淡地道:“我早已確定了,隻是你不相信罷了。”

    王彥又道:“你有根據嗎?”

    謝凱答道:“根據嗎?那是顯而易見的,你也應當想得到。你想那汽車若不是匪徒預先雇的,那一定是當時搶來的。若說搶來的,必須有恐嚇的器械。但那人的凶器既然早已丟掉,難道他身上還另外藏著手槍嗎?否則,他手中沒有武器,就算跳上車去,司機就會就範嗎?若說汽車是空的,車中恰巧並沒有車夫,那麽,停在街頭的空車,車門不會不鎖,倉皇間怎麽能開了車門上車?再退一步,就算這空車的門沒有鎖,那匪徒跳了上去,自己又會開車,於是逃走了,但那汽車的車主既然丟了車,勢必要報警。但是到現在也沒人報警丟了車。”

    謝凱話音剛落,手機便響了起來。

    打電話的是王福。他已在嶽州路一帶調查過,並沒有人丟失汽車。但他碰到一個外賣員,據那外賣員說,昨夜十一點光景,他從嶽州路經過,看見一輛黑色的跑車,停在嶽州路上,車沒人。

    謝凱向王彥說道:“現在你總可以相信了?那汽車確實是凶手事先預備的。車上既然沒有人,顯而易見那人自己也會開車。還有一點,十一點時這汽車已停在嶽州路上,可見那人蹲守的時間很久。”

    午飯過後,謝凱特地讓人查了查1919號車牌汽車的車主。一方麵他又問了問李博,關於沈飛的消息。但李博沒接電話,於是他們二人去了法醫鑒定科,詢問了指紋的鑒定結果。

    法醫祝盈說道:“總算有些結果。我已查出那三個指印是左手的,最下麵的一枚小指印還清楚可辨,線紋很細。掌印和指印是屬於兩個人的,因為掌印的凸紋,比指印的凸紋粗得多;並且掌印和指印交疊在一起,也見得這兩個人的高度不同。”

    “那麽,可是有兩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印上去的?”

    “正是,但指印先印,掌印卻覆在上麵。”

    王彥說:“我早說有兩個人。”

    祝盈繼續說:“那三個指印按得重些,那掌印輕些,那掌印也許是在發案以後有什麽人無心印上去的。現在我們在調查比對這是誰的指紋。”

    二人從法醫科回來辦公室,瞧見李博已經回來了。

    “凶手已經查明白了!”李博似乎挺開心。

    謝凱問道:“凶手是誰?”

    “就是那個沈飛了。”

    “……有證據嗎?”

    李博點頭道:“有的。我到大沽路沈家裏去,看見他的母親。據說沈飛出去了,我又問他到哪兒去了,他媽媽回答說不知道。這已經可疑了。我自然要追問,可是她隻說沈飛是昨天下午出去的,臨行時沒說去哪兒。我再三追問,她才說:沈飛有一個好朋友,也是他同學,叫聞溪。他們倆常在一塊兒玩。沈飛的行蹤聞溪也許知道。他住在黃河路,你不妨到他那裏去問問。因此我又找到聞溪那裏。據這聞溪說,昨天傍晚,沈飛果真到他那裏去過,要向他借用汽車。但是聞溪晚上要用汽車,所以沒有答應。昨晚十一點半,通州路上還出過一件搶劫傷人的案子。據說那凶手搶了一隻手袋是乘車逃走的。所以——”

    謝凱打斷他道:“是。我們根據地點和時間和凶器的掉落點,也早想到這兩件案子也許有聯係……你聽說沈飛借汽車的事,便也認為他和莊小艾一案有牽連嗎?”

    李博道:“是啊,借汽車太湊巧,但沈飛還想借了汽車過夜,那就不能不算做有重要的嫌疑。你說是不是?”

    謝凱似乎沒有聽見,自顧自問道:“你可曾問沈飛借車的時候有沒有說開車去哪兒?”

    “問過的。據說沈飛要去一個姓江的朋友家裏去喝喜酒,所以當夜恐怕不能回來。不過我猜想這一定是他的托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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