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詭案

第二十一章 難以查詢的凶手(1/2)

    可是,經過半個多月的排查,根本查不到可能複仇的嫌犯。首先陳亦然的家人要麽被關押成無期徒刑,要麽早就去世了,為他複仇基本不可能。

    當年的司機的妻子也已經去世了,他有個女兒,可是女兒在母親去世後就嫁去了外地,連家裏的老屋都賣了,沒有再回來過。至於售票員也不可能。她當年還是未婚,單親家庭,在她死後,唯一的母親也受了打擊變得瘋瘋癲癲,進精神病院住了許多年,去年也去世了。

    售票員也沒有兄弟姐妹。至於陳亦然的女人,根據陳亦然還在坐牢的弟弟說,當年陳亦然的女人叫楊美茜,是個歌舞廳做舞女的。後來去哪兒了並沒有人知道。但是聽說她是卷走了陳亦然不少錢,可是去了哪兒沒人清楚,當年也不似現在一樣,去到哪兒都很容易留下痕跡。

    剩下的那倆古裝男,更不知道是誰了。

    一時間這案子仿佛是戛然而止一般擱淺了。

    後頭警方也按照普通凶殺案的方向來追查了一下凶手,卻發現依然沒什麽線索。這凶手作案太幹淨利索,看起來可不像是外行人。

    謝凱和王彥也就此留下來,準備幫忙破案之後才回去。

    要短期逗留的話,毛久表示給他們租個住家。

    柳晴晴立即提議要一起住,租金也要自己出。

    謝凱說:“隨便找個比較舊的地方住一陣子就好,我覺得這案子的凶手不會就此消停,他一定會繼續行動,似乎是想讓當年的案件有個結果。如果不是複仇,那麽他這麽做,一定有特殊的原因。”

    毛久很快就給三人找到了住處,距離市局不遠,在一處老城區的一家獨棟二層小樓,四合院。

    這附近基本上都開滿了各種小店,隻有幾處房子是空著的。由於租金超級便宜,上班還能走著去,毛久先看中了這地方。可是在一打聽為啥租金便宜,才知道這一戶人家以前出過命案,是所謂的凶宅,因此沒有人敢租住。

    不過謝凱表示警察根本不怕這個,而柳晴晴一聽是凶宅,也來了勁,詢問發生了什麽案子。

    毛久苦笑:“滅門案,但是你放心,案子破了,大概也不會有冤魂索命。”

    毛久帶著他們走了大概十分鍾的路程,就到了那一片四合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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