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首相

第二百三十六章 典型的打擊報複之舉(2/2)

    “元翁說的是。劉旭其人是受人蒙蔽,下吏隻是仗他三十棍,送刑部枷鎖一個月。”王元賓道,“據顧彬招供,他是受冒充元翁表侄的人啟發,方讓劉旭冒充元翁外甥的。”

    “這麽說還有?!”高拱驚問。

    “還有。”王元賓肯定地說,“據下吏所知,不惟有冒充吏部堂上官親屬的,冒充刑部、戶部、工部及寺監堂上官親屬的,也有。”

    高拱深感納悶,問:“那些個光棍公然誆騙,並不能兌現承諾,怎麽還有人上當?”

    “畢竟是官員,受騙了,誰敢去討要?”王元賓道。

    “兵馬司是幹什麽吃的,何以不緝拿?!”高拱火起,一拍書案,質問道。

    王元賓剛接任,自忖這話不是對著他的,隧以超脫的口吻道:“想來是怕萬一是真的,反倒惹麻煩,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這真是……”高拱氣得一頓足,驀地起身,“擔當!擔當!為官要擔當!”他邊踱步邊說,“自身要正,自身正,還怕什麽?!”他一揚手,叫著王元賓的字說,“國賢,你回去,抓到的人該怎麽辦就怎麽辦,接下來要清查一次。我這就給皇上寫本,此事你要上緊做,用心做!”

    王元賓施禮告退,高拱坐下,提筆寫本:

    禁奸偽以肅政體

    照得輦轂之下,各行事衙門在焉,而天下官吏生儒軍民人等,輻輳於此必須奸偽屏息,然後政體肅清。乃一向有無籍光棍,號為走空之人,專一指稱各衙門,打點誆騙人財。而吏部掌管升選,其指稱吏部誆騙者尤多。動則十數成群,或作主人,或作仆役,或作賓客,或作親朋,做成圈套,相互勾引,哄誘外來之人。或曰:有銀若幹,可補某官;或曰:有銀若幹,可任某地。但得財物出手,即行誆騙。雖日後無一所驗,然皆係為官之人,誰敢索取?即欲聲言索取,而彼已搬移潛躲,莫可尋覓。待被騙之人領憑而去,仍出為之譎詭。猾賊變幻百端,壞亂政體,莫此為甚。臣於近日亦曾自行防獲,如顧彬等數輩,或稱臣之外甥,或稱是臣表侄,誆騙人財,鹹有證據,已倶送法司。然此輩實繁,今雖訪獲一二,若畫脂鏤冰,旋複如舊,不足以為懲也。伏望皇上敕下廠衛及巡城禦史,嚴加緝訪挨拿,務期盡絕。如歇家敢有窩藏,徐兩鄰舉首,若不舉首,事發一體連坐重罪。庶奸徒無所容,而各衙門亦可以行事矣。

    奏疏交書辦呈會極門收本處,高拱又疾步回到中堂,邊落座邊叫著張居正和殷世儋的字道:“叔大、正甫,數十年來,官場風氣敗壞得令人實不忍聞,看來整飭吏治之事,還要持續抓下去,一刻也不能鬆懈!”

    張居正、殷世儋倶不知高拱為何發此感慨,楞了片刻,一時都沒敢接言。

    “思之悚然!”高拱又感慨了一聲。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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