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首相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先立規模(2/2)

    那麽,陛見時向皇上說些什麽?在接到召命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思考著,本已有了頭緒:不妨從糾正《嘉靖遺詔》入手,把嘉靖朝前期的中興氣象,與後期的弊政區隔開來,終止翻大禮議之案,使隆慶朝在震蕩中得以調適,完成與嘉靖初期革新路線的對接,從而開啟隆慶朝革新之局。可是,高德所稟京城的浮議,張居正所言官場人心惶惶,都讓高拱意識到,對徐階及其當國時的施政,不能冒然觸動,否則必掀起軒然大波,使自己陷入爭鬥的漩渦。“河清幾時,日已中晷”,他暗自感歎,哪裏有精力去應付爭鬥?是以不得不放棄從糾正《嘉靖遺詔》入手的想法。既如此,又該從何入手呢?他想到了直陳革新之必要,但他又深知皇上的心理,因少年時代的壓抑,變得極度缺乏安全感,稍有風吹草動,就會緊張不安,皇上對他的革新主張會不會一時難以接受?是以昨夜輾轉反側良久,也沒有拿定主意,遂決意今日陛見,見機行事。不意皇上主動說出了期盼朝政振而新之的話,怎不讓高拱欣喜不已?

    “臣竊以為,製度、律法設立之初,即做不到盡善盡美,不可能無弊;方今立國二百年矣,舊製行之既久,其弊更不可勝言,乃襲為故套,無複置議者,此士風日敗,而治理所以不興也!變法改製,當為治國切要!”高拱不失時機地向皇上陳述他的治國理念。

    皇上點頭道:“先生所言極是。”又以求教的語氣說,“然則,眾人皆謂處常則守經,遇變方用權,似乎權變乃不得已者,隻能偶爾用之。”

    高拱語調輕鬆地說:“秤之為物,有衡有權。無論是衡離權抑或權離衡,皆不可。離開權,如何量輕重?怎言不得已始用之,而得已時可不用?《易經》雲:奇之為陽,偶之為陰;陽或變而之陰,陰或化而之陽,剛或摧而為柔,柔或往而從剛,其理不可定也。是故,事以位異,則易事以當位,法與時遷,則更法以趨時。故曰:‘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適。’”

    皇上聽得津津有味,以讚賞的語調道:“先生說的是,法與時遷,更法以趨時!”

    “臣替皇上打理朝政,無他,先一個實字,踏踏實實一件一件做下去,挽刷頹風、振興朝政;再一個變字,凡不合時宜者,據實變之,惟變所適,先立規模,見其大意,而後乃徐收其效!”高拱以有力的語氣說。

    皇上望著須發花白的老師,飽含深情地說:“《傳》曰: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後有非常之功。朕於先生,有厚望焉!”

    “臣決不辜負皇上的信任,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高拱語調深沉地說。

    “先生上了年紀,也要善自珍攝。”皇上囑咐道。

    “惟其如此,臣方要惜桑榆之景,隻爭朝夕!”高拱以堅定的語調說。他深情地注視著皇上,“皇上,務請珍攝龍體,善養精神,期無疆之萬壽!”

    皇上麵露尷尬之色。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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