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首相

第一百零一章 怪異的匿名信(2/2)

    海瑞早有預備,回敬道:“法亦明定,放貸利率不得逾三分,且不論借款多久,利息總數不得逾本金之半。徐府放貸如是乎?”頓了頓,又說,“至於超過五年不能贖回,總要用憑據說話。”

    “民間借貸,每以口頭協議行之,哪裏都有憑據?”王世貞辯駁說。

    “凡無憑據者,與其屈小民,寧屈富戶!”海瑞斷然道。

    “撫台以為這樣公平嗎?”王世貞問。

    “公平?徐府田畝數以萬計,小民無寸土,公平乎?”海瑞反駁說,“若說公平,則當行井田製。”

    王世貞見海瑞態度強硬,不再與之辯,遂拿出徐階所寫柳蹠告伯夷叔齊的訴狀,道:“世貞這裏有封訴狀,請撫台受理。”

    海瑞展讀之,不覺怪異,細思之,知徐階是借以諷喻他的,遂一笑,拿過此前頒發的《示府縣狀不受理》文告遞給王世貞。王世貞一看,開頭寫著:“刁訟惟江南為甚,略無上事,百端架誣,蓋不啻十狀而九也。”可是,接著卻說,“雖十狀九誣,不可棄之。十人中一人為冤,千萬人積之,冤以百以十計矣!含冤之人不得伸雪,可以為民父母哉!”王世貞閱罷,冷笑道,“撫台這個教令,實則還是諭令府縣不得以刁民誣狀多而不受理民眾訴狀。”

    “來人!”海瑞傳令,對進來的書辦說,“再發撫示,示府縣嚴治刁訟!”隨之,邊思忖邊口述:

    照得江南刁訟太甚,本院已約府縣官無憚煩瑣,不為姑息。正欲變刁訟之風為淳睦之俗也。為此,仰各府縣官曉諭各百姓,今後告狀須從實致詞,不得一語架空,自取重罪。然鄉官安靜,族人家人作害,其實皆倚靠鄉官名色,不可執以誣告論之。

    口述畢,海瑞轉向王世貞:“大參,還有什麽指教?”

    王世貞知海瑞對徐府事,無意從中稍加委曲,大失所望,隻好訕訕告辭。

    徐階雖對王世貞出麵轉圜不抱希冀,但得到他的稟報,還是有幾分酸楚。看來,隻要海瑞穩坐江南巡撫的位子,徐家的苦頭隻會越來越多了!

    “水山,你這就到京城走一趟,越快越好!”徐階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吩咐呂光說,“京城商號裏有的是銀子,花多少都不必計較!”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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