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隋朝當縣令

第九十七章、契約(1/2)

    很早的時候,在獨孤不悔擔任易陽縣縣令後不久的一段時間內,他已經發現自己手上的事情越來越多,擔子越來越重,漸漸有些力不從心的感覺。

    尤其是前段時間,一直奔波在外麵查案子,而他身邊可供差遣的可用之人卻不是很多,或者說是他看得上的人太少,更不要提有個可以說說話聊聊天的人,唯一的可以說上幾句話的人就是蕭若蘭了,可她是個女兒身,又不能經常拋頭露麵的跟著自己,因此在遇見這個淩飛之後,他有意將這個淩飛收為己用,既可以為縣衙增加一個得力的差役,還可以成為自己的貼身侍衛,為自己的安全保駕護航。

    然而,此時聽了獨孤不悔的問話後,淩飛卻沒有立即回答,而是環顧左右後才問道,“大人手下捕快、差役數百人,怎麽會想到用我一個囚犯?”

    獨孤不悔也不含糊,很是坦率的告訴他,“現在情況特殊,情況緊急,而我手下缺少一個可信之人,就想到了你。這件事情必須你來辦,不好假手他人,算是你幫我一個忙吧,你可願意?”

    這次那淩飛卻是不假思索道,“願意為大人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獨孤不悔見他這次答應的這麽痛快,不禁有些疑惑的問道,“哦,這一次為何答應的這般痛快?”

    “回大人,小的其實早就聽過大人的威名,知道大人是個為民做主的好官。而且我兄長的案子也是多虧了大人的堅持,才會水落石出的。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大人對小人的恩情,小人絕不敢忘!”淩飛微微揚起了臉,看著獨孤不悔鄭重的回答道。

    “好,果然很是爽快!”獨孤不悔說完,隨即起身來從堂上來到堂下,親自扶淩飛起來,然後為其除掉枷鎖、手銬,拍了拍他的肩膀道,“這裏有一份文書,其實是個契約,你看看吧。”

    說著取過一張文書,遞給了淩飛,“你考慮一下,若想簽就簽,不想簽的話,我也不勉強你。但我希望你能簽了,畢竟完成一次任務,可以免去你剩餘的刑期,應該很劃算不是嗎?”

    說罷他轉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微閉眼睛開始思考起來。至於淩飛,姑且先不去理會,暫且給他一會兒的功夫,讓他考慮一下也好。

    他則開始計算起小分隊的行程來,為了掩人耳目,小分隊的人員均趁著夜色步行出發,按照他們的步行速度看,他們應該已經到了城郊的侯家鐵匠鋪。

    而且按照他的安排,他要侯鐵匠準備的東西應該已經趕製的差不多了吧。

    這個時候淩飛已經走上前來,拿起長案之上的毛筆,工工整整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把那張契約遞給了獨孤不悔。

    獨孤不悔看了一眼,讚了一聲,“字寫的不錯,以前也是習過字的吧?”

    “稟告大人,小的在洛雲寺出家當小沙彌的時候,曾經時常抄寫經書,因此也能認的幾個字。”

    “好,淩飛,本縣看你是個忠厚之人,又有一身武藝在身,故而有惜才之心,從現在起,本縣擢升你為易陽縣捕頭,即刻生效,你可明白?”獨孤不悔心裏有些著急,也就不想再多加考察這個淩飛了,而且時間也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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