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爽人生

第112章 不氣憤,也理解,但不認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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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李麗惴惴不安時,劉波開口了。

    “李姐,貴公司能看上《仙逆》我很高興。不過這件事對我來有些突然,先給我幾時間,我了解下這方麵行情後再聯係你們,怎樣?”

    “這樣啊。”聽劉波不願意見麵談,李麗有些失落,但也沒辦法,再次露出苦澀的笑容,道:“行,那我等你聯係。”

    回到出租屋,劉波就找出以前跟啟點簽的合同文件,細細的查看有關遊戲版權方麵的條款。

    這一看,劉波還真現了許多以前沒注意到的問題。

    合同中,的電子版權、音頻改編權、簡繁體紙質書出版權,都名言了交給啟點中文網所述公司代理的,這個很容易看懂,也沒什麽可爭議的。

    而這方麵所產生的收益,同樣按照劉波這所簽的a級合約來進行——作者與網站對半分。這對半分的,是指網站將此類版權賣出去之後的收益對半分。

    從這方麵來講,無疑不如作者直接和那些出版商簽約賺得多。

    但作者也不是真的很虧,畢竟網站提供了表的平台,又在宣傳方麵出了很多,最後還算是中間人,綜合起來拿走一半的收益也不算過分。

    然後就是劉波所關心的影視劇、遊戲改編權了。

    這方麵合同中並沒有直接明,隻是根據華國著作權保護法第多少條至多少條,將該部分權利交給網站代理,以幫助作者獲得更好的推廣機會和更多的利益。

    毫無疑問,這其中的各種權益問題是值得商榷的。

    要是一般人,肯定得各種查資料,還不一定弄得懂。但劉波因為有律師“劉波”的部分記憶,而且很巧的是,那部分記憶正好涉及到影視劇商業操作方麵。

    所以,劉波一下子就明白了這其中的道道。

    按照合約中的要求,這本的影視劇、遊戲改編權網站和作者都有權利出售,賣出所得也是按照合約中的對半分。然而這個對半分大有講究——網站賣給別人時,是可以附加其他合作條款的,從而讓網站獲得更多的利益,而劉波隻能分到版權改編費的一部分。

    而若是劉波自己賣給別人,不附加各種條款,價錢可能就高出很多,對半分後他得到的也更多。但是,劉波要賣改編權必須得經過網站同意,也就是又繞回網站身上。

    因此,最重要的一點來了——網站和作者相比,誰更有可能賣出這些改編權呢?

    當然是網站了。

    所以,在這件事中作者很容易吃虧。

    網站過分嗎?奸詐嗎?

    可以這麽,但卻無法過多指責什麽,因為資本的運作就是這樣無情。網站也要養人,要展,要得利,不多摟些錢他們開網站做什麽?做慈善啊?

    不氣憤,也理解,但劉波卻並不準備在這件事上認宰。

    因為,他現在有能力去反抗!

    “既然青燕集團的人想到聯係我,肯定也想到聯係啟點網站那邊吧?看來留給我的時間不多了,必須得盡快功才行啊。”

    嘀咕了一句,劉波從兜裏拿出了一疊卡牌。

    《仙逆》版權之爭絕不是事,劉波準備戰力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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