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鬼那些事

第416章又一個坑爹的貨(下)(2/3)

    李越老爸雖然不差錢,可也不能拿出這麽多錢,讓李越在外邊炫耀,給他招災。這幾年隨著媒體曝光率的提高,很多官員都是因為漏富被拿下的。

    這次李越帶女孩開房的時候,在我住的酒店看到了這輛猛禽的時候,一下子就喜歡上了他。

    於是就生出了把這輛車占為己有的想法。本來李越是想買的,可他也知道,能買到這輛車的人不差錢,他還真不一定能出得起錢。

    於是就產生偷車的想法。本來他不想這樣的,可架不住自己新處的這個女朋友在一邊起哄。要知道男人是一種要麵子的動物,特別是在女人麵前。

    又因為自己老爸是旅遊局局長,以前也借著他老爸的麵子,幹過一些混蛋事,不過最後都給擺平了。

    於是他也沒把偷車當成個事,就有了今天這一幕。那怕到了現在,他也不知道什麽叫害怕,畢竟有自己老爸罩著。

    被抓住的時候李越還在那裏不甘心的喊到:“我爸是李剛,你們不能這麽抓我。”

    高伍在一邊冷冷的說到:“有什麽話,回警察局再說吧!”

    李越和四S店裏的人被抓走了。我的車也被當成證據,暫時被壓到警察局了。不過高伍給了我承諾,三天之內,一定讓我拿到車。

    三天時間也不長,對於高伍這老警察來說,三天時間可以幹很多事,把偷車的罪名落在李越身上,這不是問題,當然也能讓他一點事都沒有的出來,這就看李越的老爸有多大能量了!

    正好我現在回到慶市也沒什麽事情,就當在沈市養傷吧!順便等我的車,要不我到了慶事還得回來,與其這麽折騰,還不如在這待幾天。

    於是我安心的在沈市住了下來。白天就領煤球出去玩,練練拳,晚上就和白傲雪膩歪。小日子過的安靜卻也舒心。

    舒心的日子才過了一天,保衛三科就派人找到了我。本來我以為有任務呢!可來的人卻是找我了解情況的。

    這次我對付的妖怪是一隻藤妖,這沒什麽好說的。可這種藤不是華夏的東北地區的的植物,這種藤叫吸血鬼藤,是日國一種植物,也是日國才有的妖怪。

    這種妖怪在日本並不算多出名。因為這種藤並不算厲害,隻是因為生長和攻擊方式詭異,比較難以降服,這才是他出名的地方。

    而這種本事弱小的藤妖,在華夏根本就生存不了,那些深山老林裏的妖怪,收拾這種法力不算強橫的妖怪,就像虐菜一樣。

    要這種妖怪也不會跑到日國那種相對華夏來說,是屬於窮山惡水的地方去過活。這都是生活逼的,所以這種妖怪不會無緣無故回到華夏找死。

    再說了,外籍妖怪回來,如果讓本土的妖怪發現,隻有死路一條。畢竟妖怪對於妖怪來說,也是一種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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