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鬼那些事

第247章找回獠牙(上)(1/3)

    “而警察給你保管東西屬於無償的,你的東西丟了,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有盜竊、侵占你東西的行為,隻是違約是得不到賠償的。那怕你的東西非常值錢,也賠不了多少錢。”

    聽完馬律師的話,我並沒有放棄,我把鶴市警察局開出的證拿出來給馬律師看了一下,其中就有警察局收取的保管費一項,上麵有鶴市警局的公章,看到這個的時候馬律師的眼睛亮了一下。

    興奮的說到:“法律規定,警察扣押物品,是不能收取物品所有人保管費的,現在有了這個,就構成了契約關係,咱們起訴他們,勝率將會大增。”

    我聽到馬律師的話,我樂了。馬律師說咱們,那不就代表,他接了我的案子,同意做我的代理律師了。

    就聽馬律師接著說:“隻不過你要有一個心裏準備,咱們隻能在鶴市的法院起訴對方,而那裏是對方的主場,所以這件案子很不好打,說不定對方會用一些手段,幹擾案件訴訟,讓咱們得不到公平的待遇。所以我對這件案子勝訴的把握並不大。”

    我點點頭說:“決定告他們的時候,我就知道這個官司不好打,所以我才找馬律師你來了。”

    馬律師疑惑的看著我說:“找我?”

    我點點頭說:“不錯,就是找你。我在報紙上看過你的報道。知道你是有原則的人,為了正義,可以奮不顧身,所以我相信馬律師,你隻要接了案子就不會半途而廢,維護法律的尊嚴,主持公平正義。懲戒這些違法亂紀,頑固值守的人。”

    馬律師聽到我的話,笑嗬嗬的說:“按你這麽說,我都不知道要怎麽拒絕你了。所以咱們合作愉快。”

    我和馬律師所致了一下手,高興的說:“合作愉快。”

    馬律師接著說到:“這次案件,屬於民事訴訟,律師費是按獲得賠償金額來收取的,也就是說,這個案子勝訴,你的律師費是索賠金額的百分之一。”

    我算了一下,1億元的百分之一,也就是一百萬。我笑了一下對馬律師說到:“馬律師,勝訴贏來的錢呢!對我來說也沒什麽太大的用處,我現在掙的錢也夠花。打官司隻是想出口惡氣,計個公道。我您事務所的情況並不太好。這樣吧,律師費咱們定到百分之十。”

    馬律師手裏的文件一下子掉到桌子上,有點不敢相信的看著我。然後臉一下子紅了起來,氣氛的向我說到:“你這是要用錢砸我嗎?”

    我知道馬律師誤會了,趕快說到:“馬律師,你先聽我說完。我在報紙上看到,你經常幫一些窮人無常打官司,讓他們得到法律的保護,讓那些侵害他們權益的人受到懲罰。不光維護了正義,還幫肋了別人。是這樣吧!”

    馬律師聽了我的話,點點頭。

    我接著說:“可你總這樣賠錢也不是辦法。畢竟你和你的職員,還要掙錢養家,也隻有你們生活無憂了,才能更好的幫助別人。所以我多付出的律師費的本意,是想讓您去幫助更多,更有需要的人。也算是我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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