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鬼那些事

第31章回家過大年(上)(2/3)

    而之後我天天給給藍衣女鬼頌念往生咒:太上敕令,超汝孤魂,鬼魅一切,四生沾恩,有頭者超,無頭者升,鎗殊刀殺,跳水懸繩,明死暗死,冤曲屈亡,債主冤家,討命兒郎,跪吾台前,八卦放光,站坎而出,超生他方,為男為女,自身承當,富貴貧賤,由汝自招,敕救等眾,急急超生,敕救等眾,急急超生。

    經過一個星期早晚各兩次的超度,藍衣女鬼終於可以去陰間報道了。我完成了對女鬼的承諾,當她離開的時候,我懸著的心也放了下來,雖然她在我這裏,被我念經超度,可是在這期間她就像一個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失去控製,萬一我不能第一時間製服她,讓她殺人作惡,那因此產生的業力因果全會算在我身上,那時我不光陰德沒得到,反而還會惹禍上身。

    王校長給我的30萬,我隻留下十萬塊錢,其他的全都讓我捐了出去。我從《驅魔手紮》上看到,做我們這行的人,掙的陽壽攢的是陰德,賺的是下輩子。陰間的事,本來就不應該是陽間的人管,人間的人管了,就算是越界,雖然維護天地之間的陰陽平衡是一種功德,這給我們增陽壽積陰德這是賞,可也逆天改寫了別人的命,由此產生的業力因果也需要我們去承擔,會遭報應。

    上天會降下災禍這就是罰,老天是公平的,有賞有罰,也有將功補過這一說。就像算命的人一樣,總泄露天機,早晚要遭天譴,可幫了別人畢竟是幫了,老天爺會記得。但現在我拿了別人的錢,就不一樣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就變成了交易,老天這時候就不會再賞你功德了,但你逆天改命而遭成的後果還是要你承擔的……

    剩下的錢,我隻給父母和弟弟買點年貨,其他的我都存了起來。我家條件也就是一般,但我家裏也沒少了我的零花錢,雖然不多,可我也很知足了,對於錢財我不貪。而這麽多年我也是第一次用自己掙的錢,給父母和兄弟買東西,我心裏既高興又愧疚。

    高興的是可以用自已掙的錢給父母買東西,這算是報答一點父母的養育之因,但父母的養育之恩是怎麽也報答不完的,而直到現在為止才為父母做這些東西,我心裏很愧疚。

    現在的錢真的很不經花,光東西就花了將近一半去,其實我本來沒想買太多東西,可一想到家裏的父母,我看到什麽都想給他們買一些,那怕是用不上的,直接我看到手裏的錢花了將近一半才停下來,可我再一數東西,還真沒多少。

    剩下的錢我都存了起來,我的法器毀了,我還還要找地方去買法器,再到醫院治傷病這些事,都要花錢,我還是個沒有醫保的人,隻能自費,如果每次都這樣,我掙的錢或許還不夠用。

    坐了一宿半白天的火車我才回到家,老爸老媽看我買這麽多東西,第一個反應不是高興,而是擔心。怕我在外邊幹什麽懷事,才有錢買東西,父母總是這樣,第一個想的總是孩子。我當然不能和他們說是我抓鬼掙的,那種事情說出來太荒謬,如果我不是親自抓了幾隻鬼,我自己也不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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