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少追妻路漫漫

第722章 坑深722米 盤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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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國華托人調查。

    正像苟小小說的那樣,現如今擁有做器官移植手術條件的醫院並不多。

    這麽有針對性的一查,很快就有了結果。

    苟家的小女兒苟利娜患有先天性心髒病,醫生診斷她活不過二十四歲。她今年剛過十五歲,距離醫生給她下的死亡通知單還有不到十年的時間。

    苟利雅是耿新宇最寵愛的外孫女,這些年他一直苦苦為苟利娜尋找匹配的心髒,但結果都不太樂觀。

    當他知道苟愛民在外麵還有個“私生女”後,他突然間豁然開朗了一樣,把主意打到了苟小小身上。

    這麽狗血的情節,居然真的被苟小小給碰到了。

    不過,讓苟小小感到意外的是,她與苟利娜有兩麵之緣,從苟利娜精神活潑的狀態中,完全看不出來她患有先天性方麵的疾病。

    耿新宇涉嫌故意傷人、偽造醫院證明、賄賂醫院相關人員等多種罪名,被公安機關傳喚。

    而苟愛民因貪汙公款、違反黨紀的嫌疑,被紀檢委審查。

    這一個老丈人一個上門女婿,幾乎在同一天的時間落難,真是禍不單行。

    耿新宇身披榮光,在人前牛氣了大半輩子,今兒這一遭卻是把他以前的麵子全都丟光了。

    耿新宇被傳到警察局沒多久,警局那邊就以“配合調查”的名義把苟小小也叫了去。

    警察問她:“你跟耿新宇老先生認識嗎?”

    “最近有過一麵之緣。”苟小小如實回答。

    “最近?具體是什麽時候?”

    苟小小很肯定的說:“就是前天。”

    也就是說,跟耿新宇見麵後的第三天,她就險些發生車禍。

    就連警察都覺得整件事蹊蹺的很。

    警方給苟小小看了幾份證明材料,是器官捐獻的同意書。

    苟愛民在同意書上簽了字。

    正確的說,苟愛民在她的器官捐獻同意書上簽了字。

    盤問她的警察,指著同意書上的簽名,看著她問:“請問你跟苟愛民先生是什麽關係?這個人為什麽會在你的器官捐獻同意書上簽了字?”

    就是啊,苟愛民有什麽資格?

    苟愛民有什麽資格?

    他姓苟,苟小小也姓苟。

    這還說明不了什麽嗎?

    苟小小撇了一下嘴,目光閃爍了一下,顯得有些為難,似乎不太想承認一些事情,“苟愛民是我的生身父親,他在鄉下的時候和我母親結婚,生下了我。雖然這是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不過我從出生到我差不多十五歲那年,從來沒有見過他。

    前兩年,我母親去世,我來雲析市投靠他。那時我才知道他在城裏有了新家室,我莫名其妙的有了一個姐姐和一個妹妹。不過苟愛民似乎並不太願意讓他的家人知道我的存在,就給我買了幾件新衣裳給了我一點錢,要把我打發到苟家村去。

    他安排了兩個男人送我回去,但我發現他們帶我走的不是回苟家村的那條路,就向他們提出質疑。他們停下車,其中一個男人突然向撲過來,怕我反抗喊救命就用繩子綁住我的手腳堵住了我的嘴,之後他們把我帶到人煙稀少的地方,有個力氣大的掐著我的脖子,我猝不及防,被對方給掐暈了。再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被當成麻袋一樣扛到了苞穀地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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