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是個律師

第九十七章 那些事(2/2)

    隨著林燁的INS,熱議雙方關係的話題風向也發生了些許變化。

    五年,無論是交往五年還是五年的友情,這都是一份值得珍惜的感情。

    不提網絡上的熱議,到了七月份,林燁正式本科畢業。

    雖然他已經保研成功,但找單位工作公費讀研也是不礙事的。隻不過,林燁參加了國家公務員考試,很順利的……掛了。

    公務員考試和常規考試完全不一樣,考的那叫一個五花八門,給林燁考吐了。

    公務員考試掛了怎麽辦?

    沒辦法,林燁隻能放棄這條道路,轉而去了律所。

    其實以林燁的收入,當不當律師都無所謂,但林燁總覺得自己學了這麽久的習,為了隻學了四年的音樂而放棄,有點兒虧待自己過去的付出。

    想了想,還是決定找個主業。

    律所有很多,最好的自然是傳說中的紅圈律所,而這些紅圈律所在知道林燁要加入律所,一個個都很歡迎林燁過來。

    都是老狐狸了,一個明星律師能帶來的流量有多恐怖大家心知肚明,每個月就打五萬的工資給他,這又能怎麽樣?

    林燁在律所,一年帶來的創收幅度都不止五個六十萬。

    這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這也讓林燁在找律所的時候再次體會到了當年高考結束後,清北幹架搶人的樣子。

    幾個紅圈所打的不亦樂乎,而一些不是紅圈所,但實力也很強的律所試圖撿漏,也聯係了林燁。

    林林總總一共近十家律師向林燁拋出了橄欖枝,每一家條件都很優待,優待到讓人感覺是詐騙。

    這也是正常的,你條件不好誰過去啊。

    本來林燁還很糾結的,但是林父幫他做了決定。直接剔除了總部不在北京的律所,隻剩下三家,讓林燁這三家裏選一個。

    然後,沒等林燁選擇,林父又告訴他,選蒼華律師事務所。

    至於原因……

    背靠大樹好乘涼。

    反正選誰都一樣,林燁也就答應了老爹的提議。況且,蒼華開出的價格也是最優待的,除了必要的基本工作外不會給林燁安排其他工作,用著充足的自由時間,隻需要在律所掛名,每個月就可以拿到固定的工資和福利。

    這基本就相當於白送,而且蒼華背後的大樹也是讓林父覺得很好的地方。

    畢竟,娛樂圈這種魚龍混雜的地方,林燁的老師周傑倫大部分時間罩得住,但凡事都有意外情況,再上一層保險更好。

    之後,林燁就和蒼華律師事務所簽了就業意向合同,讀碩讀博之後需要去蒼華就職,三年內不得跳槽。

    反正也不需要做什麽事情,三年就三年。等林燁讀完博士都已經一八年了。

    再說了,這份意向合同的違約金並沒有太高,隻有幾百萬的樣子,林燁要是願意,完全可以單方麵撕毀,隻是會對名譽產生影響,一般不會這麽做就是了。

    處理完這些事情也已經來到了七月底,距離裴珠泫出道隻有短短幾天的時間,沒什麽事情的林燁也是出發前往了首爾。

    隻是,在機場,林燁碰到了一個讓他很無語的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