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是個律師

第一百七十章 我們結婚了!(1/2)

    第一百七十章我們結婚了!!!(背包的背影書友加更10/10)

    事實證明鄭秀妍的提前考慮是很正確的,大年初二正常人壓根不開門。

    最終還是去了鄭秀妍提前約好的那家影樓,規格不用說,鄭秀妍親自挑選的,不可能差了。

    隻是,在拍婚紗照的時候多少有些困難。

    影樓給出的拍攝計劃很好,但是實際拍攝時卻是遇到了難題。

    春節假期,人太多了……

    拍攝的時候那叫一個酸爽,真是見縫插針。

    中途還被認出來好多次,拍到一半就被迫停止,然後去簽名。

    嗯,是林燁被認出來。

    鄭秀妍因為林燁的緣故在國內的知名度大漲是真的,但真人站到麵前想要認出來,卻不容易。

    網上關於鄭秀妍的照片,更多的還是她在少女時代時期的,而近期的照片除了她的粉絲也沒多少人關注,縱然最近一段時間關注她的人多了起來,但也隻是稍微關注一下,真要說是認真關注的,那也沒有多少。

    反而是林燁,去年“出道”,大熱的明星律師大眾意義上的精英人士,還是個律師,長得那麽帥,很多人自動腦補出了不知道多少情節。

    不知道有多少人感歎過可惜,如果令人心動的offer能在蒼華律師事務所拍攝,有林燁出鏡,那收視率絕對提高至少一成。

    這都是最最保守的估計了,近期湧現出的網紅麵對林燁都要避其鋒芒。

    這大哥屬實人氣爆表。

    拍攝婚紗照的途中被認出來很多次,也有很多人將消息發到了網上,一時間消息漫天飛。

    對此,兩人都沒有理會,專心的去拍攝婚紗照。

    結束了結婚照的拍攝後,民政局也是開始工作了。

    正常來說,跨國婚姻的辦理是相當麻煩的,很繁瑣。

    需要先提交材料,然後提出申請,之後民政部門會對兩人進行審查,等到審查結束,沒有任何違規情況,一切符合規定後,才會通知拍照登記結婚。

    這一來二去的,別說現在拿到了,就是舉辦婚禮的時候可能都拿不到結婚證。

    不過……

    作為人情社會,凡事都不是絕對的。

    林父托關係聯係到了負責民政部門工作的朋友,讓他們幫忙加快審核一下,再加上鄭秀妍本身就是在國內有公司的外企企業家,資料什麽的其實在公司入駐國內的時候就已經由相關部門審查過了。

    嚴格來說,這兩方麵資料相差並不大。

    剩下的規定和資格也很簡單,在托人找關係加急處理後,很順利的在短時間拿到了結婚證。

    不得不說,如果沒有林父,鄭秀妍空有錢,一時間也沒辦法加急處理。

    畢竟,你直接塞錢,那是行賄,是犯法的。

    而林父這樣托朋友找關係,雖然明麵上並不支持,但你要真從法律法規上挑刺,你也找不到。

    這就是人脈關係網絡的作用。

    結婚照拍好了,結婚證也拿到了,製作完畢的婚宴請帖也已經全部郵寄到每一位受邀賓客的那裏了,婚宴的舉辦地點也是安排妥當了。

    天嵐海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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