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我抄襲了別人的歌?(1/2)
送走張婷,陳爭感覺一身輕鬆。
此時,朱亞男也放假了,但是因為不舍得和陳爭分開一個多月,所以也沒有像往常一樣,在放假後的第一時間裏回家。
陳爭陪一個女朋友倒是很輕鬆,不過沒幾天,陳爭就攤上事了。
學校教務處的王主任不知從什麽渠道拿到了陳爭的電話,打電話聯係上了他,說他之前在學校推廣的《橋邊姑娘》涉嫌抄襲他人的歌,已經有人舉報到學校來了。
陳爭接到王主任的電話後,感覺有些莫名其妙。
難道他自抄襲的《橋邊姑娘》原作者,早在這個時候就已經寫出來了?
可他在磨山寫出《橋邊姑娘》之後,還特意在網上找了一番相關資料,確實沒有找到任何相關的信息,他才感拿去錄製的!
而且注冊版權的時候也沒任何問題啊!
王主任嚴肅說道:“人家現在沒有走法律途徑,而是來學校舉報,已經是非常給學校麵子了!”
陳爭茫然說道:“不應該啊,這首歌是我自己寫的,而且我都注冊有版權了啊!”
王主任驚呼道:“你連版權都搶注了!”
沒等陳爭解釋,王主任語氣強硬地說道:“明天,你來教務處一趟吧,我也把當事人叫來,當大家的麵把事情說清楚。”
他說完便掛掉了電話。
第二天,陳爭帶著幾分忐忑去了教務處。
在這裏,陳爭看到了小蘭的男朋友,許陽!
陳爭頓時明白是怎麽回事了~
這家夥居然敢吿自己抄襲?
真無恥啊!
原來,許陽在那次聽陳爭唱過之後,非常喜歡這首歌,鬼使神差地,他將這首歌據為己有,不過他沒有記住所有的歌詞,索性將《橋邊姑娘》改成《橋頭姑娘》,將內容按照自己的想法改了一點點。
然後他將歌潤色後,拿去參加學院舉辦的原創歌曲大賽,沒想到一舉奪魁,驚豔四座。
後來他又在學校小範圍表演了很多次,《橋頭姑娘》在他們學校已經小有名氣!
許陽也一舉成為學校的音樂才子,收到同學的尊敬,導師的喜愛。
但是他也從來沒有想著要去版權局注冊版權。
陳爭那天將《橋邊姑娘》拿到學校去做推廣,恰巧就有幾個音樂學院的來楚漢大學玩,聽到了這首歌。
他們覺得《橋頭姑娘》和《橋邊姑娘》旋律,歌詞幾乎就是一模一樣,隻有一點點差別而已,認為許陽是抄襲了《橋邊姑娘》,便回去學校舉報許陽。
許陽好不容易成為學校風雲人物,自然不甘心。
雖然知道自己是抄襲陳爭的歌,心裏很虛,但是他上網查找了一番之後,發現陳爭雖然注冊了版權,也在互聯網上發布了,可時間就在最近一個多月內。
而他早在四月份就拿著《橋頭姑娘》參加學校的比賽了,從時間上來說,他是在陳爭之前的,還有整個學校師生為證。
而陳爭想要證明這是他的原創,恐怕隻有拉出那天一起參加春遊活動的幾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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