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殺雞爆光環開始

第兩百一十五章 威逼利誘(1/3)

    “新老板打電話給我們,不是通知我們來拿工資的嗎?怎麽這突然之間,說起廠房裏麵,那些原料與機械設備被人搬走的事情來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以前那王老板,拖欠我們工資不給,我們從廠裏搬點東西回去,又怎麽了?”

    “就是,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拿紙和筆給我們,誰知道這新老板打的什麽算盤,我們真要是將自己從廠裏麵搬走了東西的事情寫上去,誰知道他們會不會拿這東西當做證據,將我們直接往警局裏送!”

    “沒錯,我們又沒犯法,是肯定不會亂寫去交代什麽的!”

    ……

    楊建的話聲,落入下方那些工人的耳中,他們大眼瞪著小眼,瞪了好一陣之後,終於開始聚在一起,竊竊私語起來。

    也幸虧周邊有好幾位協警在一邊看著,要不然這個時候,這幫工人就不僅僅隻是小聲耳語,說不定,他們一時衝動,又在某些別有用心之人的慫恿之下,直接弄個群體事件出來了。

    已經被人收進口袋裏麵的東西,想要從他們口袋裏麵再拿出來,本身就不是什麽容易事情。

    對於這幫工人會有這樣的反應,楊建並不覺得意外,他對此,早就有著心理準備。

    “各位,不管從廠裏搬東西的事情,你們有沒有參與,分發給你們的紙筆,除了寫你們自己的事情之外,你們同樣還可以舉報別人!”

    “在場眾人之中,我給你們十個名額,從現在開始,最先舉報的十人,所能領取到工資數目直接翻倍。”

    “你們舉報的人或者事情,隻有我們可以看到,旁人並不知情,我們也不會當場公開舉報內容,隻會在事後進行調查。”

    “也就是說,就算你將自己老子給舉報了,他都根本無法知道,舉報人到底是誰?”

    ……

    說完這一番話,楊建又將目光,望向了他身邊的一位協警:“劉警官,問您一個問題,如果胡編亂造,誣陷別人的話,會有什麽法律後果?”

    僅僅微微一愣,這位劉警官已經明白楊建問他這個問題,究竟是一個什麽目的。

    他非常配合,直接開口解釋道:“誣陷這種事情,視情節輕重,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徒刑,奉勸在場各位,就算要舉報別人,也要有理有據,不要胡編亂造。”

    劉警官這一番話,看似在回答楊建的問題,但是事實上,他這些話,就是說給在場那些工人聽的。

    誣陷這種罪名,情節較輕的,如何處罰,他並未直說,為了造成更大的震懾效果,他是直接將情節最惡劣,處罰最嚴重的刑罰標準給說了出來。

    “什麽?胡編亂造亂寫一氣,就這一點小事,竟然要判三年?”

    “從警察口中說出來的話,應該真的,他們是肯定不會忽悠我們的!”

    “還好,有這位警官在這裏,給我們提前解釋了一下,要不然的話,我這一不小心違了法,不要說三年,就算是一年半載的,我都根本承受不了啊!”

    ……

    聽完劉警官的解釋,下方那些工人,又開始麵麵相覷,低聲議論了起來。

    工資直接發雙倍,這樣的誘惑,一般人根本就抗拒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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