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之小兵傳奇

秦軍二十級爵位表(參考)(1/2)

    公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一級。商鞅規定:秦國的士兵隻要斬獲敵人‘甲士’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田一頃。宅一處和仆人一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證據是敵人的人頭。就是說在戰後,把敵人的人頭砍下來,帶回軍營。作用證據。

    上造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二級,隻高於公士。《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於上也。”此爵僅高於無爵,仍須服役。

    簪嫋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三級,高於上造,仍須服役。公元前186年漢代的《田律》和《戶律》規定受田數額為簪嫋3頃(300畝),簪嫋3宅(宅地的標準是以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出土秦代竹簡表明:在軍中,每頓吃的飯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嫋可以有精米一鬥,醬半升,菜羹一盤,幹草半石。

    不更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四級,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輪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須照服。

    大夫

    1、大(da)夫:古代諸侯國中,在國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級,因此為一般官員的通稱。秦漢以後,中央要職有禦史大夫,備顧問者有諫大夫、中大夫、光祿大夫等。至唐宋尚有禦史大夫及諫議大夫之官,至明清廢。又隋唐以後以大夫為高級官階之稱號。清朝高級文職官階稱大夫,武職則稱將軍。宋徽宗政和年間重訂官階時,在醫官中別置“大夫”以下官階,故今仍沿稱醫生為大夫。

    官大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六級。《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級為公大夫),示稍尊也。”漢時,第八級公乘以下仍須服役。漢代《田律》和《戶律》規定官大夫受田數額為7頃(700畝),宅地的標準是7宅(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

    公大夫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七級,又名七大夫。高於大夫、官大夫。秦時,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見縣令、丞揖而不拜。漢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後,第九級五大夫始為高爵,僅得免役,公大夫仍須服役。

    公乘

    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八級。以得乘公家之車,故稱公乘。秦與漢初,從第七級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為高爵,漢高祖規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後,第九級五大夫以上始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過免役,公乘以下仍須服役,東漢明帝規定:賜民爵不得超過公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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