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

1765 躋身製作(1/3)

    在好萊塢,製作人無疑是整個項目最具話語權之人,當電影進入製作環節時,即使是巴裏-梅耶、凱文-彭斯、馬克-坎頓這些大佬,都不會輕易對電影進行指手畫腳,而是交給製作人全權負責。製作人不僅僅是維係製作公司和劇組的紐帶,同時也是擁有整個劇組生殺大權的人物,他掌握著劇組的經濟命脈以及製作走向。

    如果遇到糟糕的製作人,幹涉作品製作的每一個環節——重點還是門外漢不懂裝懂,那麽這就是一場災難,輕易毀掉一億美元的投資也不是什麽奇事。“未來水世界”顯然就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

    這也是許多頂尖導演都會肩負起自己作品製作人職責的原因,史蒂文-斯皮爾伯格、詹姆斯-卡梅隆、喬治-盧卡斯等等,他們的作品一般都是由自己擔任製作人的。當然,確保質量和創作自由是一方麵原因,製作人可以參與分紅,則是另外一方麵原因。

    在一個劇組,有資格參與利潤分紅的包括了導演、編劇、製作人這三個部分,還有頂尖演員,比如雨果。不過,雨果的分紅顯然是沒有辦法和導演、製作人抗衡的,他們拿的才是大頭。像史蒂文、詹姆斯、喬治他們這樣的情況,他們可以作為導演拿一部分分紅,然後再作為製作人拿一部分分紅,所以分紅往往會高達百分之二十以上。

    在二十年後的好萊塢,頂尖演員擔任自己作品的製作人,對作品質量進行把控,並且參與分紅,屢見不鮮。最主要也是因為好萊塢在兩千萬俱樂部誕生之後,提出了一個理論,演員拿著超高片酬,他們也必須相對應承當起更多風險。所以,後來其實不少頂尖演員都擔任起自己作品的製作人,用分紅的方式來分擔作品的風險——當然,作品成功之後,收益也是翻倍的,遠遠比單純拿兩千萬美元片酬要多得多。

    湯姆-克魯斯自“碟中諜2”之後,幾乎在自己每部主演作品裏都擔任製作人,兢兢業業地將自己事業的所有風險都扛在肩上;布拉德-皮特聯名製作的“為奴十二年”、“塞爾瑪遊行(Selma)”、“狂怒(Fury)”、“點球成金(Moneyball)”等作品,不斷衝擊奧斯卡,取得了十分不俗的成績;娜塔莉-波特曼成為自己作品製作人之後,對於作品質量要求嚴格,屢屢與合作演員、合作導演爆發矛盾,甚至導致了臨時更換演員、編劇臨時重新撰寫劇本、與導演爭執不下拍攝進度擱淺等負麵結果。

    甚至可以說,頂尖演員擔任起製片人,是一種常態,也是一種轉型。

    但是,在1996年的當下,卻很少有演員願意如此做。因為製作人往往意味著和製片公司、劇組打交道,更意味著巨大的票房風險。同樣也很少有電影公司願意如此做,因為這就意味著他們給演員放權,讓演員淩駕於導演之上,去挑戰導演權威——對於詹姆斯那樣的導演,這幾乎就是給劇組放了一個不定時炸彈,更何況,這也意味著電影公司需要給演員更多的利益。

    當然,最重要的是,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名演員有如此強大的號召力,讓電影公司給予信任,把製作人的重責和票房的壓力放在演員身上——即使是獨立電影,雖然偶爾會出現如此情況,但也並不常見。因為演員就是演員,在目前的認知之中,演員是無法承擔製作人風險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別猶豫,趕緊下載微風小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