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

560 偷挖牆腳(1/3)

    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CAA),當今美國三大經紀公司之一,也是國際創新管理公司最大的競爭對手。事實上,經過十多年的發展之後,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現在已經隱隱超過了1898年創建的經紀公司鼻祖威廉-莫裏斯經紀公司,成為了業界一把手。

    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之所以能夠強勢崛起,以未滿二十年的小輩之姿超過百年老店威廉-莫裏斯經紀公司,是因為公司在邁克爾-奧維茨(Michael。Ovitz)的帶領下,改變了整個娛樂行業的曆史。邁克爾-奧維茨在1990年、1991年、1992年連續三年被“首映(Premiere)”雜誌評選為好萊塢最有權力的人,他也被公認為好萊塢第一經紀人。

    邁克爾-奧維茨之所以超過了威廉-莫裏斯,被認為是整個娛樂產業裏標誌性的人物,不是因為湯姆-克魯斯、史蒂文-斯皮爾伯格、湯姆-漢克斯、肖恩-康納利(Sean。Connery)這些人成功背後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而是因為他為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提出了兩個提案,兩個改變整個好萊塢格局的提案。

    第一個是打包計劃,也就是把明星演員、明星導演和製作團隊打包成組,簽約給電影製片廠,這種打包計劃是互利的做法,給經紀公司和製片廠都帶來了很大的利潤收益,得到了廣泛的推廣,但同時也讓經紀公司開始逐漸掌握話語權和主動權。

    打包計劃分為兩種情況,舉例說明,比如說2004年的一個打包組合,包括了傑克-布萊克(Jack。Black)、本-斯蒂勒(Ben。Stiller)、威爾-法瑞爾(Will。Ferrell)等人,隻要有一個人簽約了一部電影,其他人都可能會“友情”出現在這部電影裏,甚至是出演重要角色。這是第一種情況。

    第二種就是經紀公司拿到了一個劇本,認為十分值得投資,於是他們就在自己旗下的藝人之中將導演、男主角、女主角、編劇以及其他幕後工作人員都配置了,包裝成為一個劇組,直接向電影製片廠推銷,隻要簽約,就意味著把整個劇組簽約下來。

    這種打包計劃往往能夠帶動整個經紀公司的業務,換而言之,也就是盡可能的挖掘明星效應:電影公司想要用他們經紀公司的演員或者導演,很可能就會連帶著用一大批其他演員和工作人員;同樣,三線演員想要獲得更多工作機會,隻要進入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就可以贏得和大牌合作的機會,這就讓經紀公司成為了演員、製片廠都希望合作的對象。

    當然,反過來,電影製片公司往往也能夠降低成本,簽約一個大牌,然後物美價廉地獲取一大堆“贈品”,而且這些被經紀公司打包在一起的藝人大部分都關係親密、吸引觀眾群體也十分相似,票房號召力的疊加效果十分明顯。所以,電影製片公司也願意支持這種計劃。

    邁克爾-奧維茨為整個行業注入的第二個計劃則是資源共享。

    在此之前,經紀公司的行規是:每個經紀人都有自己的客戶,同一家經紀人公司的經紀人不會為其他經紀人的客戶尋找工作機會,國際創新管理公司就是典型如此的。但是創新藝術家經紀公司的做法卻是共享資源,沒有經紀人個人的客戶,隻有公司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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