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

265 首次分成(1/3)

    蓋瑞從來沒有想過給雨果分成的問題,因為嚴格說來,不僅雨果沒有資格參與分成,就連梅格都不具備資格,而且就算要分成,更具票房號召力的梅格也是首選。

    但問題是,約瑟夫提出的提案實在太具有誘惑力了。三百萬美元加上百分之二十的票房分紅,一方麵三百萬美元是底薪,這對於蓋瑞來說是再好不過的數字了,節省下來的預算都可以投入電影的拍攝,至於分紅短時間內根本不用擔心。

    另一方麵“西雅圖夜未眠”之中,能夠參與分紅的人本身就不多,諾拉身兼導演和編劇兩職,所以目前隻有諾拉和蓋瑞會參加分紅,在與三星影業的談判之中,目前他們隻願意給諾拉和蓋瑞百分之十的分紅,隻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票房號召力。可是,如果再加上雨果,也許蓋瑞就可以向三星影業爭取到百分之二十五的票房分紅了,畢竟“義海雄風”八連冠的餘威確實不可小覷。

    現在唯一需要擔心的就是,約瑟夫不想設定分紅的票房下限,那就是說雨果不管如何都可以從這部電影拿到分紅了,這可不是蓋瑞想要看到的局麵。

    蓋瑞抬起眼睛認真地看著眼前的約瑟夫,他正在仔細思考這個提案的可行性,琢磨了一番之後,他開口打破了辦公室裏的沉默,“三百萬美元加上百分之十的票房分紅,而且,必須設定票房下限。”

    蓋瑞這裏所說的百分之十票房分紅,是整部電影票房的百分之十,也就是說製片公司分紅之後拿出百分之十給雨果,身兼導演和編劇的諾拉也拿百分之十,蓋瑞為自己盤算拿到百分之五。

    如果細分到屬於導演、製片人那部分的話,那麽蓋瑞就想要向三星影業申請百分之二十五的票房分紅作為一個整體,這部分之中諾拉和雨果分別占據百分之四十、蓋瑞則是百分之二十。

    簡單來說,如果“西雅圖夜未眠”拿到了一億美元票房,那麽蓋瑞打算為導演、製片人拿到兩千五百萬美元的收入,最終雨果則可以拿到一千萬美元的收入。當然,這一切都是沒有扣除稅收的。

    蓋瑞仔細思索過之後,雖然雨果還沒有達到票房分紅的水準,但僅僅是三百萬美元的支出,然後把“西雅圖夜未眠”這部幾乎沒有任何圈內人士看好的電影分擔一部分風險在雨果身上,這確實是一個劃算的交易。

    約瑟夫看著蓋瑞,沒有第一時間說話,而是思考了一下,“百分之十五的分成,票房下限三千萬美元。”

    蓋瑞卻搖了搖頭,“約瑟夫,你知道雨果沒有達到這樣的行情。”如果按照百分之十五、三千萬下限的話,那一旦成功,雨果至少可以收入四百五十萬美元,這比雨果的三百萬片酬都還更高了,還不如今天就一口價六百萬簽約了呢,所以蓋瑞是不可能同意的,“百分之十的分成,票房下限八千萬美元。”

    這已經是蓋瑞最後的底線了,如果“西雅圖夜未眠”可以拿到八千萬美元的票房,那麽三星影業距離回收成本也就不遠了,之後依靠錄像帶等周邊收益就可以實現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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