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第二百三十四節 普法式打官司(四)(2/3)

    趙和寧用惋惜道:“你看著吧,她的苦日子還在後頭呢!”

    任張家玉和趙和寧二人如何勸,黃氏也不為所動,態度甚至還越來越堅決。最後沒辦法,二人隻好帶著及其悲涼的心情回去了。

    趙和寧將經過一五一十地向張梟和李幺兒匯報了一遍,邊說邊歎氣,“我真是搞不懂,她腦子裏到底在想什麽,腦子裏裝的都是屎嗎?”

    李幺兒道:“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和寧,經過此事你應該有所成長。改變一個人的思想何其困難,尤其是成年人,要一個活了幾十歲的人承認自己過去幾十年的堅持都是錯的,不啻於整個精神世界的崩塌!與其如此,不如一直錯下去,至死方休。”

    “人就是這樣一種動物,不論自己做了什麽樣的錯事,都能給自己找到借口,還要倒打一耙。”張梟又想起了之前劉大霖對陳子壯的評價,搖了搖頭:“哎,真是為婦者輕視斯人之水火,即能從夫而興,從夫而亡,其於婦道固未嚐不背也。”

    又對趙和寧和張家玉道:“不過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是你們年輕人該做的事情,不必耿耿於懷。這世界上的不平和不公到處都有,不是靠著一腔熱血就能馬上改變的――改變世界是許多年許多人的努力。”

    張家玉道:“學生受教了!”

    趙和寧嘟囔道:“我搞這麽大陣仗,十裏八鄉全都知道我這個婦聯特派員要幫婦女做主,她倒好,現在直接撂挑子,真是太氣人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張梟笑著說:“小和寧啊,別生氣了,生氣容易老。你們的宣傳還是很有成效的嘛,黃氏不來還有曾氏,曾氏不來還有宋氏、丁氏,咱們接著奏樂接著舞!”

    說到底,黃氏的案子隻是一個“典型”,沒有黃“典型”也有李“典型”,總有大膽的冀望改變命運的人。離婚案這類案子在廣東也不是頭一次打了。

    張梟當即讓人到四鄉通知“放告”:定於六月十五日在九江墟進行縣巡回法院舉行案件審理。

    巫蠱案之後,法院係統在廣東加強了司法建設。特別是“巡回審判”製度這兩年在廣東已經發展的非常成熟。南海、番禺兩縣的法院都建立了多個巡回審判庭。按照一定的周期在縣內各墟市上審理案件。

    每到一地大約停留一周時間。主要是進行各種民事訴訟和輕微違法案件的簡易審判。審判公開透明,審判的案子多是和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事務。加之馬錫五式審判法的廣泛運用,盡可能的貼近民情民生。所以一經推廣,很快就獲得了很好的效果。可以說元老院最初的“普法”就是從巡回法庭開始的,畢竟多數百姓看不明白各種“普法小冊子”,但是對審理案件的過程和最後法官的“總結陳述”卻是耳聞目濡,印象深刻的。

    因為效果顯著,也給了梁心虎等人全麵健全兩廣地區法製的底氣,畢竟現在各個法院的歸化民法官大多是三個月短訓班出身,隻有極少數人是完小畢業之後又接受過兩年芳草地司法培訓班的法學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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