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第三百一十八節 融資 二十三(2/3)

    當然,還有一部分人堅決要求承認土地私有,雖然他們的人數不超過三分之一,但是活動卻非常的積極。

    劉翔知道,短期內元老院的土地政策是決定不下來的,不過這次政務院開了另外一個口子。不過具體是什麽口子他還不清楚,因為這個權力目前隻授予了南洋公司使用。如果使用得當,那麽具體做法會向台灣和瓊南地區推廣。把目前各地因為開荒增加的土地搞得臨時性政策全部取代。

    周圍獲得了背書,繼續說道:“而且,就算近期出不來新的土地政策……那麽,咱們這個南洋公司下屬殖民地,也可以先特事特辦嘛!不然我這紅頭文件拿著有啥用呢?”說完,就從自己的公文包裏拿出了南洋公司批文的複印件,開始對其他元老們講述自己手頭這份聖旨上“便宜行事”的權力範圍……

    具體說來就是授予移民“拓殖權”。南洋公司組織占有的殖民地土地,由南洋公司以“拓殖權”的名義分給移民。移民占有這一土地之後,可以獲取一份二十五年的分成合約。如果分到的地是荒地,則前五年免分成。從第六年開始向南洋公司繳納分成。分成的比例根據位置、土地狀況等因素有所不同。移民除了分成之外,毋須再繳納農業稅。

    之所以選擇分成製,除了有激勵多勞多得的意圖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元老院現在急需的是實物,而不是貨幣。

    “餘糧我們可以通過市場手段來征收。移民們需要錢的地方會很多,我們隻要及時把糧行安排到位,就可以獲取足夠的餘糧。”

    二十五年期滿之後,拓殖移民可以和公司續約或不續約,除了印花稅之外,不收取其他稅收和費用。

    說白了這還是個臨時性措施。不過這個措施總比那些含糊不清的“農業稅納稅證”、“開荒票”之類的東西來得規範。將來也容易進行批量處理。

    “……這方案目前已經獲得了批準,不過大家如果還有什麽具體意見和建議可以再提。作為實施方我們是可以作微調的――當然要報請政務院批準。”周圍相當謙遜的說。

    “哎呀,你這權力不小啊!”劉翔聽完周圍的介紹後,都感慨了起來:“我還說我要不要自請交州牧,去把南三郡打回來呢。結果呢,現在看看你這開拓權,我都想搞一搞安南都護府了。”

    周圍聽了卻是心中一驚:怎麽現在就開始盯著殖民地的行政權了?臉上卻賠笑道:“老劉你這話說的!你要肯賞臉來南洋公司下海,我們全公司上下肯定都得鼓掌歡迎啊!”

    劉翔好似沒聽出來一樣,對周圍擺擺手說:“別扯啦!我現在哪能走呢,旱災還得兩年呢!其實我說啊,就自然條件來說,紅河平原比湄公河河口更有糧產區價值,畢竟一個熱帶季風氣候,一個是熱帶雨林氣候。但是呢,紅河平原難在征服,湄公河河口難在開拓。征服一個政權,要做的工作更多,更複雜,與人鬥嘛!”劉翔緩了緩說:“你們湄公河河口的拓殖方向,更多的是與天鬥與地鬥,就當是練練手吧。我們這邊會全力支持,希望你們能站穩腳跟,為後麵的發展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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