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二百八十九節 公務員考試(八)(1/3)

    材料三:

    臣聞朋黨之說,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利祿也;所貪者,貨財也。當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交疏,則反相賊害,雖其兄弟親戚,不能相保。故臣謂小人無朋,其暫為朋者,偽也。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為人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

    《黨朋論》大宋歐陽修

    材料四:

    何士晉,東林黨人,名列東林點將錄地佐星小溫侯,天啟四年任兩廣總督,五年因閹黨參劾離職。

    何士晉在兩廣總督任上,曾改革遼餉征收,試圖用增加商稅的方法,來抵免田畝加派,其改革方案有“一曰查捐公費俸贖,一曰裁革冗役工食,一曰議榷墟場雜稅、增設關廠額稅。”

    但是,天啟五年四月,由於何士晉在梃擊案上的立場與閹黨相左,被閹黨虞廷陛彈劾罷免,說他:“兩廣總督何士晉,輕請榷稅以抵加派,合屬騷然,況黨護王之,挑釁宮闈。”

    但對何士晉的處罰並不隨著他的離職而結束,天啟六年十月,閹黨梁夢環再次彈劾何士晉“士晉在粵東時,適有折澳城之議,嚇受攬頭澳夷,計贓不下三四十萬(折澳城指何士晉要求澳門葡人拆除興建城堡,並提高澳門地租),又虛張免加派之名,實借抽稅以媒利,至神棍縱橫,民不聊生,洶洶之狀幾成大變。”

    此時,何士晉免除加派,試圖用商稅補充遼餉的改革方案,已經成了閹黨的攻擊他貪汙**一項劣跡。

    天啟七年二月,明廷對何士晉在兩廣總督任上的遼餉政策,做出了最終判決,認為:

    “得旨據奏,粵中括抵餉,其實攤派雜稅,抽扣兵餉,那移賦額,種種累害。及太平廠稅額外加派,商人困苦情斃,昭然甚悉著,即與改歸田畝,照地徵輸,以抵遼餉,俟遼事平日另議。”

    最終,朝廷廢除了何士晉的方案,遼餉征收再次回歸田畝。

    天啟七年,在閹黨的請求下免除了陝西的商稅:

    “免榷潼關鹹陽商稅,從陝西巡按莊謙請也”。

    這次免除商稅的行為,在崇禎年間重新議定遼餉時,被指責為閹黨市恩商賈。

    “至潼關一路為秦晉要途,龍一寨當秦楚要害,商賈輻輳貨物鱗集孔道,便於營息榷稅,易於取盈,稅課大使額設已久曆數十年,民不稱厲。天啟七年,偶緣崔魏擅權,市恩商賈,致令潼關、鹹陽、大慶、慶陽、鳳翔、漢中、臨洮、西安、三原之間一切報罷,而商賈熙攘之餘,不用以佐國家之匱乏,亦大失算矣。”

    材料五:

    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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