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二百二十六節 忙碌的劉市長(2/3)

    “市區共有登記掛牌的妓院194家,登記從業人員1548人,輔助從業人員3445人。妓女年齡最小者10歲,最大者55歲(注:不含琵琶仔)。16~25歲青年婦女,占妓女總人數的50%弱。具體年齡分布見下表……

    “妓女來源上,樂戶出身者占到總人數的62%,疍戶出身者27%,良家出身者11%。然而在調查中我們得知,許多樂戶出身的老鴇領家購買貧家女子,冒稱自己女兒,以避開法律上禁止逼良為娼的相關禁令,因而這項統計並不能真實的反應妓女的來源……

    “根據我們對妓院規模,裝潢程度,消費水平和社會上傳統看法的綜合評估,廣州的妓院大致可分為四等。頭等妓院多以‘行院’或者‘大寨’(水上妓寨)的形式存在。經營規模來說,妓女最少10人,多得可達20人以上,另外還蓄有‘琵琶仔’若幹人。建築裝潢陳設很考究,妓女普遍年齡較輕,姿色較好,多出身樂戶家。大多粗通文墨,精通琴棋書畫,詩詞歌賦者亦有。有的名妓在本地甚至全省都有很高的知名度。妓女受虐待程度較少,生活水平較高。這類妓院的消費價格很高,多以宴飲唱曲侑酒打茶圍陪客為主,但是此類妓院在風俗業中數量極少,市區範圍內僅有9家,隻占整個行業的不到5%,從業人員134人,占從業人員的8.6%。……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頭等妓院的妓女從業人數比例不到10%,頭等妓院的輔助從業人員,包括打雜、廚師、客嫂、工匠等人數卻占到了整個輔助從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營業收入和利潤占到整個風俗業的一半以上。規模效應十分明顯。……

    “二等妓院主要是在規模和上小於頭等妓院,但就具體檔次來說,與頭等妓院不分伯仲。本地多喚做‘半私明’。二等妓院多以‘書寓’或者‘畫舫’等形式經營,宅邸小而精致,從業妓女僅有1~2人,另有婢女和琵琶仔若幹人。實則婢女亦係從業人員。經營情況和頭等妓院相同。其中也有名妓。這類妓院從業者多為‘樂戶’出身,往往采取家庭式經營。老鴇和妓女往往是母女關係。二等妓院市區範圍內共有38家,從業人員(含婢女)80人。……

    “三四等妓院完全是純粹的肉體交易,場地簡陋,也無排場。四等妓院甚至並無正式的房屋,僅在城外荒地搭建茅棚窩棚供妓女***三四等妓院多以中下層社會的嫖客為營業對象,從業人員或年齡較大或姿色略遜。因為賣春價格甚廉,為榨取最大利益,有的妓女一晝夜要接客二十多人。妓女受虐待壓迫也最為嚴重。這類妓院亦是性病的高發區,有關三四等妓院妓女的性病摸底調查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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