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二節 疑點(3/3)
練霓裳敬了個禮,正要退出去,慕敏又叫住了她:“那女孩子怎麽樣了?”
“現在在李子玉那裏。看樣子身子無礙,就是受了很大驚嚇。明日就叫她父母具結來領回去。”
“不,這事不著急。孩子你且先照看幾天――李子玉畢竟是個男人,”慕敏說,“她可能知道不少情況。等她平靜下來你再和她談。”
練霓裳走了之後,慕敏打了個電話給午木,將訪春院裏的情況告訴了他。
“雖然沒發現什麽可疑的跡象。不過從月婉等人的表現來看,他在訪春院的外宅裏肯定有問題。”
“我這就安排人手去監視。”午木說。
李子玉將明女帶回警局,先到食堂弄了些熱飯給她吃――訪春院裏不許琵琶仔們隨意吃喝,吃得即少不說,裏麵往往還加入各種藥材,據說都是“將養姿容”用得。讓她一直覺得肚子餓。這會見了熱騰騰的飯菜,竟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
李子玉說了幾聲慢些吃。頗為愛憐的看著這個朋友的外甥女。明女也是他打小看大的,還沒留頭的時候便跟在他們後麵叫舅舅。自己和張毓他們經常逗她玩。看著她吃飯又想起她幼童時天真可愛的模樣。心中不由得泛起一陣柔情來。
隻是這孩子放在警局總不是事,但是叫曾卷領回去又不合法――曾卷不是監護人,至於叫她父母,那豈不是才出狼穴,又入戶口。何況明女的繼母還有販賣人口的嫌疑。
練霓裳回來,將慕敏的意思說了,李子玉道:“組長你工作這麽忙,哪能讓你再幫忙帶孩子!不如我帶回家去,讓我娘照看便是。”
練霓裳一聽,正合心意。不過她想了想又道:“這怕是不妥,你和這孩子有舊吧?若是帶到你家,將來辦理案件的時候難免有站不穩的地方。”
李子玉聽她口氣,並沒有怪罪自己的意思,當下感激道:“不要緊。她又不是我親戚。這孩子如今是證人了,沒處去,我這個辦案的警察不帶回去,難道送到皇華寺那個鬼地方麽?”
當下便決定讓趙貴先送明女去李子玉家。李子玉又囑咐了趙貴幾句。便起身去找曾卷――即是報喜,也是讓他能及早放心。
練霓裳沒了看孩子這個負擔,幹脆不去宿舍休息了。又回訪春院去“現場辦公”。她在局裏先將法律手續辦妥,簽發了一張拘捕令,正式將訪春院內韓喬姐、黃相、慕雲、姚嫂等一幹人全部拘捕到案,逐一審訊。
韓喬姐在市局轉了一圈,又被送了回來。原以為已無大事,沒想到一回來便要“過堂”。帶到花廳上一看,不由得麵色慘白――有這幾個“魔王”在,自己今日不死也得脫層皮!(未完待續。)
3478/1812712
。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