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第五節 機構改革(三)(2/4)

    這樣的體製雖然說不能完全令宅黨的中堅們滿意,但是亦算可以接受。特別是明確了財政預算權和人事權在元老院之後。對行政機構算是一個很大的約束。至於再怎麽改才能更符合“元老的權力”,能有效的“防獨裁”。大家也沒統一的想法。真要采取大**那樣的“一票否決製”自然是不現實的。至於庇護人製度,誰也不敢說自己的能力就特別強。能夠比別人扶持得出更強的附庸。特別是一部分醬油元老覺得真要實行了庇護人製度,自己占有的資源在扶持私人勢力上完全不可能和當權者相提並論,除了讓現有的當權者進一步擴大勢力之外又有什麽好處呢?

    馬甲的發言結束之後,主持人錢水廷宣布由姬信宣讀《元老院紀律條例草案》。盡管元老在法理上不受元老院製定的各項法律的約束,但是幾年來暴露出來的一些內部問題,使得元老院認為有必要建立紀律製度對元老個人來進行規範。明確元老不能逾越得“紅線”。此紀律共十三條,為元老必須遵守的基本紀律。

    紀律除了重申嚴禁背叛組織、謀害元老、泄漏元老院機密和破壞大業這幾項在第二次全體大會上規定的條款之外,明確規定元老在無授權非職務行為狀態下不得侵害歸化民和土著的人身和財產;元老與歸化民和土著之間的關係必須遵守《與歸化民及土著關係法案》。

    接著是關於預防元老職務**的,姬信首先回顧了目前在元老中間存在的**現象,指出現階段元老的職務**呈現的特點是小額度,非現金,多以人情往來的麵貌出現。**的高發區目前主要集中在航運、商業貿易、建築業,主要表現形式為接受歸化民和土著饋贈吃請;不經手續隨意發包工程;未執行招投標程序銷售和采購商品;不經用人手續為歸化民安排和調動工作……

    “……凡是過去犯有這樣或者那樣錯誤的同誌,元老院既往不咎,但是對第三次全會之後還不收手。繼續重複這樣錯誤的同誌,將執行必要的紀律處分。”

    “這是要雙規的節奏……”梅晚忍不住說道。他就坐在距離蕭子山很近的地方。身為建築總公司的負責人,當然知道自家公司是“重災區”。“這是多幹多錯,不幹不錯。”

    “梅總,話可不能這麽說,”沒等蕭子山開口,冰風說,“我看的確得整治整治了。現在也鬧得太不像話了:一個女孩子跟元老搞上了,七大姑八大姨都跟著雞犬升天。歸化民和土著都在動這個腦筋,一個個的正經事不專心,光想著怎麽鑽營:有女兒的想送女兒。年輕沒女兒的指望元老瞧上自己的老婆大姨子小姨子……”

    下麵的話蕭子山沒聽清,不過光這幾句也夠讓他暗暗皺眉了。難怪在起草議案的時候姬信等人力排眾議,非要將紀律條例的事情提請大會審議。原來還有這檔子事!說起來元老多搞幾個女人不算什麽:子嗣多多益善。大不了辦公廳來撫養。由此敗壞了風氣就不好了。

    雖說在本時空,靠女人鑽營上位不是什麽稀罕事,社會風氣對此也是認可的。但是元老院本身有改造社會風氣,建立“新道德”體係的理想。元老作為上位者,在這個方麵必須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

    姬信的發言引起了很大的爭論,首先是紀律條例這個東西讓許多人覺得不爽,似乎剝奪了元老們為所欲為的權力。不過多數人認為這個紀律條例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一個元老毫無約束的話,他的為所欲為也會侵犯到其他元老的權益。正如許多元老曾經就元老不負刑事責任產生過憂慮:互相敵視的元老之間不能互相傷害,但是大可以通過侵害對方元老身邊的親近歸化民――諸如直接一槍斃了元老的生活秘書之類的――來惡心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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