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三百一十八節 夜巡(1/3)

    雖說有些心有不甘,但是林銘還是趕緊轉身往回走。他的心情很是興奮,雖然沒有確切的看到李永薰,而且說得也是所謂的“澳洲官話”,但是她的口音卻是無法改變的,林銘有九成把握,說話的人就是自己的小姨子!

    他又喜又憂,喜得是李永薰安然無恙,既然能給澳洲人當差,自然是平安無事,足見沒有淪為髡賊的婢妾官妓,大約也沒有“經官發賣”做了他人的妻妾。而且身為“捕吏”,行動必有相當的自由;憂得是她既已投髡,簡直和“認賊作父”也無二――而且投得還是捕快這樣的賤役!

    雖然軍戶算不上什麽高大上的出身,但是衙役卻是地地道道的“賤民”,社會上的觀感和樂戶等量齊觀。小姨子在當“澳洲捕吏”的事若是傳到大明,她爹媽豈不是要羞憤而死!就是自己和老婆也麵上無光。她身為捕吏應該已經有了不短的時間,卻不伺機逃回,又不通書信回來,顯然已經是著了澳洲人的“魔”。

    林銘知道澳洲人最擅勾引人心,一旦著了澳洲人的“魔”,那真是八頭牛也拉不回來。

    看來,唯有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尤其是親情。好在她和自家夫人姐妹情深,南京還有父母親人在,總不至於太過絕情。隻要將她說動願意回佛山,到時候軟來也好,硬來也罷,把她交到她自家父母家人手中他的擔子也就卸了。至於什麽“半個屁股”之類的遐想,林銘早就丟到九霄雲外――這臨高對他而言就是龍潭虎穴。哪裏還容得下這種綺念。

    林銘邊走邊想,不覺轉錯了彎,等發覺的時候自己已經到了一條陌生的巷子裏。

    巷子裏靜悄悄的。這裏雖然亦有一些字號商鋪,卻都已經早早的打樣上板。街上也沒了行人。林銘知道迷了路,好在巷裏的路燈照樣明亮,又有路牌,便趕緊找出地圖,就著燈光查找,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看到自己的所在的巷子。這才知道已經走出去很遠了。如果原路返回要走不少路。林銘看到往前不遠便是文瀾河,心中不由一動――不如幹脆一直走到河邊,看看地勢。再繞路回去。

    打定主意,便沿著巷子一直往前去。林銘知道這裏不是鬧市,沿街多是民居,最看得出髡賊治下的民生。

    支路小巷裏不但行人甚少。澳洲車也罕見。然而不管多幽深偏僻的巷子。都有路燈照明。街麵多是石板鋪成,即使是夜間亦很潔淨,不但沒有垃圾糞尿,連積水都看不到。而且巷口必有廁所,走到巷子中間則有公用的井台,很是方便。

    這髡賊所建的市鎮真是講究,難怪這麽多人寧可剃頭易服也要投髡。他正暗暗讚歎,見沿街的鋪麵和民居都已經關門閉戶。門縫窗戶中連燈光也絕少有,顯然是大多已經安寢。心道:這才是安居樂業。真要處處如東門市一般熱鬧,反倒要覺得不太正常了。

    正在行走,忽然前麵的街道上響起了腳步聲,林銘定睛一看,街道對麵來了一隊短褂“假髡”。為首的卻提著一盞藍色的燈籠,林銘眼瞧著他們像是“做公得”,有心想往旁邊巷子裏躲一躲,但是這裏路燈很亮,這麽一躲勢必引起對方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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