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第四十四節 林全安的新買賣(2/4)

    至於大筆的財物,他已經為它們找好了合適的地方,一有風吹草動就能隱蔽的無影無蹤。

    這幾年他已經不動聲色的在鄰縣置辦幾百畝地現在已經全部佃種出去了。真要在臨高混不下去了,還能逃到鄰縣去混個小糧戶當當。

    總而言之,林全安打得是“狡兔三窟”的主意。

    打發走了林裏。林全安開始考慮另外一件事。昨天晚上,熊首長忽然到了東門市商會,點名要見自己。

    和熊首長一起來得是另外一位大首長,這人姓江,官銜據說是“局長”。林全安對澳洲人的官僚體係已經有點明白了,知道最大的叫執委,然後是人民委員或者部長,凡是叫局長或者主任就的要稍遜一籌。沒帽子的首長就是平民百姓了――澳洲人有個好聽的說法,叫元老――雖然他們即不老也不圓。

    江山打聽了他的生意狀況,問了他有什麽難處,有什麽需要幫忙的地方。林全安把自己最近的狀況和他談了談,說了下目前的境況――他是澳洲人一手扶持起來的,深信自己對澳洲人依然是有用的。否則根本就不必來和他說這樣的話。

    “在海南島做買賣,能有多大的市麵。”江局長說,“到大陸上才是正途。”

    這位江局長隨後提出了一個相當誘人的主意:澳洲人打算支持他到大陸上做買賣,開字號。並且給予他資金和貨物上的種種優待。甚至還會為他尋求官麵上的支持。前提是他必須完全服從澳洲人的指揮。

    林全安對這個要求迷惑不解。做生意賺錢當然好,不過為什麽非要自己出麵?自己在大陸上可沒有什麽勢力可以依仗――若有得話當年他也不會孤身一人拋下家人到臨高當射耕人了。

    “我們不是大明人士,長相談吐頗為不同,由你出麵,免去許多的麻煩。”江山解釋說。

    這個解釋合情合理,林全安卻隱隱約約的感覺事情沒這麽簡單。

    江山提出要他出麵到大陸上建立的買賣是南北貨行――這在大明的商業領域裏屬於大買賣,不僅要有大筆的流動貨款一年四季收購各地貨物,還要每年南來北往的運輸各種土特產。和腳行、船行、車馬店、鏢局要打很多的交道。非有大能耐大手麵的商人不能為。

    自然,這裏麵的利潤也高,南北貨是“雙向利”,講究不走空,南貨運北,北貨銷南,走一趟就是雙倍的利。

    林全安這幾年買賣做大了,眼界開闊了許多。各種買賣也了解了不少。他估算著,若是要經營南北貨的生意,至少要投入五萬兩銀子。

    銀子,他當然拿得出,但是這差不多就是他的全部資產了。萬一失敗,再要東山再起就難了。林全安知道自己是“時勢造英雄”,自己不過是抓到了機會,用好了機會。這次要敗了,能不能再有這樣好的機會就很難說了。

    江山當時沒有要他回音,請他回去“好好想想”。

    “我明日來登門拜訪,”江首長帶著微笑,“想來林掌櫃的不會放過這樣的好機會。”

    若是答應,這個機會的確不錯,自己原想到大陸上去幹,怕身後沒有勢力,現在有澳洲人的支援,這方麵的擔憂就可以少上幾分了。隻是這澳洲人到底能在臨高待多久呢?

    為了這件事情,昨天他在床上翻來覆去了一夜,還是沒下決心。

    林全安已經不是過去的林全安了,過去他是個孑然一身的光棍,做什麽都不怕,現在他有家有業,已經開始瞻前顧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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