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常師德對其指控的答辯(1/2)

    作者:得不償失(SB眾)

    既然是質詢會,那麽至少得允許被指控對象回答問題吧。

    本被告常師德表示對指控的罪名表示反對。並申辯如下:

    1、在外經商的危險性。這點無須冗述。

    2、深入當地人。

    明代外出經商的商人走南闖北,往往也是走一路花一路。即使到了不講衛生的漠北,也仍然會有很多人去跟脫了褲子就滿帳篷味道的蒙古女人苟且(所以有騷韃子之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作為對外展示的窗口,作為與外界溝通的橋梁,如果我們吃齋念佛,不深入當地普通人,不和他們的行為一致,那麽是要受到孤立,甚至排斥的。從我們的作為可以看出,我買了幾個女孩子,給她們衣食的保障,給她們工作和受到先進文化熏陶的機會,從她們那裏深入了解獲取當地人實際生活方式和思維習慣,至於中間發生了什麽你情我願的事情,這是連當地群眾都覺得很正常的,反而是文同誌堅守了清教徒的表麵價值觀,卻引來了當地人對其性取向的惡意揣測。難道這就是對我們穿越大眾有利的事情嗎?教訓呐同誌們,教訓。

    3、女人和自己人。

    太祖曾曰:所謂政治,就是把自己人搞的多多的,敵人搞的少少的。睡過的女人越多,自己人就越多。同誌們呐,在這個年代,男女的關係還不像我們來的那個年代那麽平等,隻有睡過了這個女人,她才能真正的從靈魂到肉體的屬於我們,雖然我們有500人,但很明顯的是,當有一天我們需要深入到當地的普通人中間去了解他們的思想,他們的習慣,去傳播我們的福音的時候,是不是隻有我們信得過的“自己人”才可靠呢?所以啊,我說這明明是有利於穿越眾大業的一件好事才對。另一方麵,同誌們,不要忘記了,在這個年代,我們作為對她們的人身擁有絕對控製權利的主人的身份,占有了她們對她們來說其實更是一件好事,表明自己已經受到了主人的信任,有了在主人身邊繼續發展的空間與基礎,請大家回憶一下腐朽的封建主義宅男樂園巨著《紅樓夢》吧,裏麵的丫頭個個都為了勾搭主子費盡心機,勾心鬥角,難道這不是這個年代裏麵活潑健康的女青年思想積極進取的範例嗎?所以,這一方麵是表示她們信任我們(磚頭砸來:“是‘你’”,不是‘我們’),一方麵也是我們信任她們(磚頭繼續砸來:“是‘你’”,不是‘我們’)……

    4、對於使用公款的申辯。

    對於同誌們指責我使用公款購買妹子這一事實我予以承認,但這一點我需要說明一些客觀情況:

    4.1、當時我去雷州的時候,我的點券和我的絕大部分銀子都留在了臨高沒有動過。身邊除了十幾兩碎銀子作為零用之外,就隻有和文同誌一起掌管的這些公款。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宅院、我們的衣食都是依靠這些公款來支撐的,但我可以保證,包括買妹子的錢,我們的每一筆開支都是遵守了使用規範,報銷條例的。(磚頭砸來:“口說不算憑證,發票呢?”“這年頭你發票自己開去……”)

    4.2、我前麵說了,我們購買這些侍女的每一分銀子都是公款,但是!!!你們有沒有算過價錢,才50兩銀子(按照第第三卷49節中的論述,打包合計10兩,這裏我按照每個10兩計算),你們也有去人市逛過的,應當知道,要購買侍女的價錢應該是怎麽樣。你們也是要給工人們發工資的,現在你們算算,我相當於50兩就買了5個女工,一下子就把雷州的內部架構,招待機構給搭建起來了,節約了大量的人手來投入正式的工作。這個價錢值不值?我在人市上看到過幾十兩一個的姑娘,花枝招展,白嫩可人,但我沒有出手。為什麽?弟兄們呐,穿越眾自己的銀子,我能不心疼嗎?(某宅男喃喃道“好熟悉的句子”,另一道:“同誌啊,無產階級的隊伍,我能不心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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