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唐

第一千二百九十八章:手段(2/3)

    “陛下,如果對手逃竄? 或者反抗怎麽辦?”李泌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我們靖安軍緝私船都是沿海船,每艘船上配備的武裝人員也少? 一旦發生衝突,對上那些販奴的大型海船? 我們是鐵定要吃虧的。”

    “他們要是敢這麽做? 那就真正的是謀逆叛國了。”李澤冷冷地道。“水師是擺設嗎?”

    “明白了。”李泌當即點頭。

    吳進對於這個問題也不是太在意? 真要走到這一步,那就是自取滅亡誰也救不得他們了。

    “掐斷奴隸販運是為了未來,陛下,那些已經進入到我大唐境內的奴隸又該如何?”吳進問道:“相比起以後的安排,這些人更難處置,因為涉及到的圈子太大了。”

    李澤思忖了片刻,“對於那些已經進入到了我大唐的家夥,還是早前所的辦法,有一份穩定的職業並且繳納人丁稅五年以上,便可以獲得我大唐戶藉。湘西礦業不是已經準備去這些地方招募人手了嗎?讓湘西礦業把這個作為他們招募人手的一個賣點,隻要工作五年之後,便能獲得大唐戶藉,然後便可以獲得大唐子民所具備的一切權力,包括分給他們土地等。”

    “想必這些人一定會很開心地加入湘西礦業中的,哪怕會很辛苦,甚至於有生命危險,但相對於絕望,這至少是給他們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憧憬。不過陛下,那些已經被發賣,如今正在被很多人使用的奴隸怎麽辦?這些人,才是難以解決的大問題,遇到的抵觸肯定也是最大的。”吳進問道。

    “第一步,先登記造冊。”李澤冷冷地道:“他們既然已經花了錢了,那麽總不好強令他們將這些人放出來,而且這些人一旦被放出來,反而生活無著落了,流落出來最後還是官府的事情,無形之中為官府又增加了許多負擔。先行讓他們自己去官府哪裏報告,登記。然後從自被買入之日起開始計算,與這些奴隸簽定工作和約,薪餉標準,唉,算了,這個不規定了。工作和約不得超過五年,五年之後,這些奴隸自動獲得大唐戶藉,恢複自由身,是否再與主家簽約,由這些人自行簽定。”

    “陛下,這個命令模棱兩可,隻怕在這個行政命令之下,就算是已經在那些主家工作了好幾年的奴隸,也會從這個命令下達之日起開始計算日期了。”吳進道。

    “不錯,這個空子既然你一眼就發現了,他們當然也會發現,這是我給他們的讓利,所以也希望他們懂得見好就收,不要把我弄得惱羞成怒了。”李澤道。“我已經做到這個地步了,如果還有人不識好歹,那就不怪我當時候翻臉不認人,管他什麽人,一定會為此付出代價。”

    “這個陛下倒可放心,誰會為了幾個奴隸而讓陛下不高興呢?”吳進笑道:“這件事情,便由我們監察委員會來負責執行、監察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別猶豫,趕緊下載微風小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