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商城去大唐

第718章 落戶風潮(1/2)

    為了藍田縣的房契落戶的事情郭守義可是沒少往朝廷上遞送折子,經過經發部的努力在藍田房產中捆綁了一個房產稅才將這個事情搞定。

    就是隻要在藍田縣內買房子的都可以落戶在藍田縣,奴籍也好軍戶也好,甚至是匠籍也罷隻要買得起房子就可以變成正常的戶籍,當然房價的稅收將會交由國庫。

    這就是房產稅,於是藍田縣的房子成了一種為大唐國庫稅收創收的東西,李世民經過考慮之後就允許了,反正這種事情並不影響什麽,反而還能夠多得一些稅收,房屋居住權是永久性的屬於私人財產,但是改造,拆遷等時候必須俯衝藍田縣衙的安排,補償款也有定數,規則都是已經製定好的。

    於是藍田縣城房產就有了一個特殊的特權,房價也是瞬間翻倍。

    元善知道房價會漲所以早就以元家的名義購置了很多住宅和商鋪,他不想炒房隻是用來分配為元家做出貢獻的人。

    張三就是其中之一,燕北,田大這些人都有,房屋規格還要大一些。

    當然基本都是元家的管事級別的人分到了房契,再有就是一些大眾房屋麵積基本就是兩室一廳的六七十平米的房子,都是用來分給女工領班一些人的,等他們出嫁之後這些將會作為嫁妝贈與。

    至於女婢們目前還沒有這個福利有免費的員工宿舍住就已經很不錯了。

    張三將酒運走之後,元家管事們的房契就分的差不多了,總共也沒有幾套,每套價值都在千貫左右,這麽貴主要原因還是因為用來落戶的房產稅,元善早就有準備房價是一個固定標準和落戶的繳稅是分開的,多付的一倍房價其實就是脫籍的稅費。

    藍田縣的房價漲上去了,但是對於普通百姓購買依然很便宜。

    買房子能夠擺脫奴籍,很多人都心動了可是事實是大部分人都沒有支付能力,而且這個機會更傾向於為官奴準備的,因為私奴都是掌控在私人手中是很難要回來的,所以很多人看到了一絲希望後仍就是黑暗。

    有了元家帶頭為家丁擺脫奴籍很多人覺得元善簡直就瘋了,這些奴籍可都是私人財產從官窯中將人買回來然後又為他們花大錢購置房產脫離奴籍,讓他們享受大唐良人的待遇,這不是瘋了是什麽。

    但是從奴籍的百姓們身上的看法就不同了,最受影響的就是棉花商會的女工們,奴籍和良籍的工錢都不一樣所以她們最為心動。

    奈河奴籍的女工都是鄭家花錢買來了又怎麽肯輕易放手呢,這就是封建社會。

    隻是棉花商會的紡織廠還有些不同,因為棉花商會一開始就是元善創立的,對於買奴隸幹活這種事情是被允許的但是不提倡,而且就算是奴隸幹活也需要支付工錢可少一點但是不能夠任意克扣,從棉花商會發展開始製度上就比較完善,所以就算鄭滿意對此也是有些無能為力,即便他是會長。

    另一方麵就是紡織女工的成分構成,大部分都是宮中出來的婢女,後來大部分招收的都是良家,但是無論什麽身份想要工作簽訂的都是用工契約而不是賣身契約,這就導致商會高層就算想要降低工錢都不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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