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嫁

第六章 三個爸爸(1/4)

    燕無痕十五歲之前不叫燕無痕,而叫燕芳,這個名字是她媽媽燕玉蘭幫她起的。

    燕玉蘭以前是一名紡織工人,1961年出生於上海南匯一個普通的本地人家庭,1982年進廠,工作了三年,認識了一個自稱是加拿大華僑的男人。當時的燕玉蘭涉世不深,是個虛榮且輕浮的女孩,經不起那男人的百般誘惑,半推半就與他發生了關係。

    沒幾個月,燕玉蘭發現自己有了身孕,於是就告訴了那個男人,並提出立即結婚的要求。那男人一聽說她懷孕了,就說結婚可以,但要回趟加拿大,把父母接過來操辦婚禮。燕玉蘭死活不信,唯恐他一去不回,幾天幾夜寸步不離,死死糾纏他。

    後來,那男人又說自己在加拿大有老婆,但彼此並不相愛,這次一定要回去辦了離婚手續,才好接燕玉蘭去加拿大生孩子。燕玉蘭自然不信,可也著實沒了法子,大活人一個,拴總是拴不住的,便隻好依了他。

    那男人留下二百元錢,作為燕玉蘭在他回加拿大這段時間的生活費及營養費。臨別,燕玉蘭警告他,肚子會一天天大起來,最多隻能等他一個月,一個月不見人,隻有去醫院把孩子做掉。那男人信誓旦旦地說一定會回來接她,絕不許她把孩子做掉。

    一個月過去了,燕玉蘭沒等來人,卻等來了一封信。那並不是一封蓋著加拿大郵戳的信,而是由一位自稱是從加拿大回國探親的朋友捎來的。信中大意是說,加拿大那頭兒比較麻煩,他的原配還沒有最後同意,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做工作。結果,燕玉蘭抱著一線希望傻傻地等,等到肚子大得實在蓋不住了,車間主任找到了她。辦公室裏,車間主任讓她當著婦女主任的麵,把事情說清楚。可燕玉蘭根本說不清楚。從此,她在領導和工友們的眼中,便成了一個生活作風不正派的女人。平日裏,少不了有人在她背後指指戳戳。

    那男人從此再也沒給過燕玉蘭任何音信。

    1985年那會兒,改革開放剛剛起步,身處上海這樣一個大城市,未婚先孕這種事確實極不光彩,但也還不至於因此丟了飯碗。那時,燕玉蘭已有近七個月的身孕,人流早已沒法做了。1985年8月19日,燕玉蘭在閘北產院生下一女,取名燕芳。

    生完孩子,燕玉蘭為了保持身材,隻喂燕芳奶粉和奶膏。八個月後,燕芳就被媽媽送到黃埔區的姨媽燕玉芬家寄養。燕玉蘭偶爾也會接她回家住幾天。可自燕芳三歲記事起,母女二人就始終相處不來。燕玉蘭常跟姐姐燕玉芬抱怨:“你說,她這是因為沒吃我的奶呢?還是跟她爸一樣,天生是個白眼狼?”

    盡管如此,燕玉蘭依然堅持每個月都要接女兒回家小住幾天,因為每當從女兒的眼睛裏看到冷漠時,她心裏都會莫名恐懼,她怕懷胎十月生下了女兒,最終卻失去她。然而,母女間始終疏離得很,燕玉蘭很少能看到女兒的笑臉。她心中窩火,臉上自然也沒有好顏色給女兒看。燕芳的童年記憶是灰暗的,少有關愛,動輒得咎。

    燕芳六歲那年,燕玉蘭嫁人了,新爸爸叫李佳君,是個園藝工人。征得李佳君的同意後,燕玉蘭決定將燕芳從姐姐家接回來一起住。姨媽燕玉芬將小燕芳送回親生媽媽身邊那天,含淚騙她道:“乖囡,記牢!李佳君就是你的親生父親。”

    李佳君是個厚道人,勤勞、實在,心腸也好,無微不至地照顧著家庭,對燕芳視如己出,果然如生父那般肩負起養育之責。他經常帶著燕芳玩,送她上學,陪她做功課,講故事哄她睡覺。有時周末要加班,因不放心小燕芳獨自在家,也會帶上她。燕芳也一直都把他當成自己的親生父親,盡管在姨媽那個善意的謊言之前,她早已從媽媽的牢騷與抱怨中了解了一切,但在她幼小的心靈深處,總是固執地認為,若連李佳君都不算是親生父親,那她寧肯相信親生父親早已不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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