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之王

1726 難以拒絕(1/3)

    “你覺得怎麽樣?”作為經紀人,萊赫還是需要詢問陸恪的意見,畢竟,最後簽字的那個人應該是陸恪。

    但陸恪卻是一個甩手掌櫃,聳聳肩,“萊赫,你知道的,我對品牌讚助沒有太多了解。”

    “哈,我知道。我隻是詢問,你的個人印象如何?”萊赫習以為常,絲毫不覺意外,搖搖頭接著詢問到。

    “非常愉快。”陸恪的回答也幹脆利落,“英德拉能夠掌管百事可樂將近二十年,絕對沒有那麽簡單;但她沒有高高在上地擺出姿態,也沒有諂媚奉承地主動迎合,整個交談都非常輕鬆愜意,老實說,我不知道應該如何拒絕她。”

    萊赫笑了起來,“沒有關係,那是我的工作,同時也是你聘請我的原因。現在的問題是,你決定拒絕還是接受呢?”

    稍稍停頓了一下,萊赫也沒有再繼續賣關子,徑直就說出了百事可樂試圖簽約陸恪的報價。

    “每年一千萬,簽約十年。”

    沒有醞釀也沒有鋪墊,甚至就連前奏都沒有,萊赫就這樣拋出了重磅報價,足以撼動整個行業領域內部的報價,足以改變行業曆史進程的報價——不需要新聞發布會,隻需要一紙新聞通稿就可以引爆整個北美。

    這一份合約到底意味著什麽呢?又具備多少分量呢?

    首先,橫向對比。

    無論是百事可樂還是可口可樂,現在都以“群星閃耀”為主,要麽就是一季更換一位代言人,要麽就是一鼓作氣簽署多位代言人同時登場,在一則廣告之中出現兩位數巨星的情況絕對不在少數。前者是短期效應,後者是群體效應,兩種情況都注定了,代言費用必然不可能太高,否則就要超過預算了。

    近年以來,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的代言費用普遍相對“低廉”,平均價格在一百萬美元左右,而少數頂級巨星則可以提升到一百五十萬美元,這就是封頂狀態了。

    即使放在曆史長河裏,百事可樂於1994年耗資五百萬美元邀請邁克爾-傑克遜擔任代言人,那也是一時輝煌,後續幾乎再也找不到如此盛況了——歸根結底,可樂還是快消飲料,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的激烈競爭還是需要不斷“刷新存在感”,希望能夠保持消費者的新鮮感,代言人自然也需要時時更新。

    一直到進入二十一世紀第二個十年,情況才稍稍發生了改變,因為網絡的存在,新鮮感的更新速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消息的更迭速度提升了十倍不止,即使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全麵加速也難以跟上網絡的變化速度,迫不得已地,兩家公司的宣傳策略也做出了調整,逐漸發展數屬於自己的獨特風格,市場定位也進一步明確起來——就如同英德拉所說,目標群體正在發生微妙的改變和區分。

    裏奧-梅西簽約百事可樂為2014年巴西世界杯代言,一百五十萬歐元,這就是現在百事可樂的最高價格。

    其次,縱向對比。

    截止到目前為止,陸恪前前後後簽約了六個代言,價值最為昂貴的無疑就是安德瑪和梅賽德斯-奔馳,每年代言費用都是五百萬美元,隻是簽約年限有所不同罷了——但即使是安德瑪,目前也隻是與陸恪簽約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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