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娛重生之月光

第二千二百四十二章 第六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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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問題來了,要是一首也就算了,後一首也是sy的歌曲。

    而且對於歌曲抄襲從來就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判定,關於抄襲歌曲的官司,通常意義上是小節相似,普遍來說是8小節,也有的案例4小節就被判抄襲。

    而這次不管是和那一首,都到不了4小節的地步,可是讓sy粉絲們不算的就在這裏,不管橫聽豎聽就是像,而且倆首歌加起來的話,應該或許就能算的上了吧?

    當然這就要sy出麵告樸太衍了,可是眾所周知的原因,sy一直是神隱者,對於這種事基本不怎麽在乎。

    一直以來都有音樂家,去模仿他的音樂節奏,而他創作的歌曲太多了,有時候自己都有一些相似節奏。

    特別有個好玩的地方,就是他合作過的對象,總是很容易陷入學習他曲調的怪圈。

    樸太衍很清楚這是為什麽,因為給出去的很多歌,原本就是對方本人的,而聽了之後有相似靈感爆發,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

    所以sy的歌曲版權維護,平時都是他歌迷自己來行動的。

    一般來說,要是和sy合作過的作曲家或者歌手,再次創作類似旋律歌曲,大家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心裏默想這是受我家大神影響,跟著我家sy大神學習。

    而要是從來沒合作的對象,突然來一首歌曲,然後有抄襲嫌疑,自然就有sy的粉絲衝鋒陷陣,讓對方名聲徹底臭掉。

    這種情況真的有,樸太衍和小埋也都知道,不過大多數這種情況,的確是有抄襲嫌疑的,因為真正的sy那家夥抄出來的歌,沒有合作成功,也多發過小樣過去。

    對方就算拒絕了,也多數不會在創作類似的,而是重新尋找靈感。

    而多數情況下,這樣的歌曲,都收藏在曲庫裏,所以還會出現類似,甚至真的有抄襲嫌疑,那就是真的在抄襲,在欺負sy這個馬甲,不會去打官司。

    當然這種情況,sy的粉絲的確是起了很大作用,其實就算不去盯著,最後也有人會找上對方的。

    因為能被抄襲的,肯定就是發布過的歌曲,而這些歌曲sy通常都是隻保持3分之一的利益,還有一大半是人家合作者,和合作者身後的公司的,動了他們利益當然會找上門去。

    說實話,這些歌的版權,大多數都是在合作公司和合作歌手手裏,sy有版權收益,當然也保留了自己演唱的權利,不會想很多歌曲一樣,唱一次還要個對方版權,翻唱也要版權。

    當然這種利益分配,都是前期的歌,sy這邊偏少,而隨著越來越出名,他這邊獲利越多。

    因為合作方知道歌曲能紅,能賺很多錢,當然是求著想要他的歌。

    不過這些在小埋接手曲庫後,情況變得就有些不同了,歌曲版權大多數就是留在自己手裏,就算分出去也不會在合作歌手手裏,而是在合作歌手公司手裏。

    而這種在公司手裏的,當然是她們或多或少都有些公司股份的,所以兩邊版權一加,還是等於在他們自己手裏,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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