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雖可恥但有用[穿書]

第100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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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你覺得《婚途特別法》是反人權主義的法律嗎?

    答:人權不是欲望的代名詞。人權是可以愛憎恨,可以想我所想,愛我所愛,但是不可以用個人的欲望為借口,去傷害無辜的他人。而重婚罪和舊的婚姻法,就是在傷害被背叛的另一方。

    這不是違反人權,恰恰相反,它在踐踏人權所謂的個人的權益神聖不可侵犯。

    三:你覺得《婚途特別法》可以持續多久?

    答:正確的法律一旦網落實了,就不會再改變了,這是社會和人民的選擇。

    於是,書一出版,就引起了轟動效應。

    人們關於《婚途》的猜測和疑惑紛紛煙消雲散,但是關於米冉的猜測此起彼伏。

    有的人分析:書中描述了大量的離婚橋段,對於如今的離婚現象分析非常深刻,作者很可能是個感情方麵的專家……說不定來自專管婚姻業務的紅線聯盟。

    也有的人說,台灣的某某感情作家就是米冉……當然,事後證明是該作家雇傭水軍炒作蹭熱度。

    但不管別人怎麽猜測,作者“米冉”始終沒有舉辦過一場簽售會,也就沒人知道她的廬山真麵目。

    有的時候,越是神秘就越引人遐想。

    但是這個秘密,米冉夫婦不打算對外界公開。

    ***

    女兒滿兩歲的時候,米冉也買了書送給她們。

    這是她給寶寶們的第一份禮物,見證了她為她們改變的整個世界。

    譬如說,米航最近要去辦理結婚證,他和小鷗的家裏人也談妥了,兩個人就在北京定居,首付兩家各出一半。

    去完民政局,米航跟她吐槽道:“姐,現在辦理結婚證明好麻煩。需要出具什麽未結婚證明,什麽婚內承諾書,什麽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書……我記得你和姐夫結婚的時候,就沒這麽麻煩,他們連姐夫結沒結過婚都沒過問。”

    米冉笑:“這是好事啊,新的婚姻法頒布以後,一個男人就不能娶兩個老婆了。你不能,你姐夫也不能沾花惹草了。”

    把婚姻限製在法律的條條框框之內,保護每一對夫妻的共同利益——

    這就是她留給這個社會的饋贈。

    米航則撓了撓頭:“……姐,那部《婚途》真的是你寫的嗎?!”

    ——至今為止,米航還不敢相信,自家姐姐就是那個神秘的編劇米冉。盡管當初,是他親自送姐姐去劇組的。事後,姐夫也叮囑他:不準說出去。

    米冉:“……廢話。”

    不是她寫的還能是別人寫的?!

    “姐夫說你就是編劇米冉,我還不敢相信,”米航崇拜地看著自家姐姐:“現在我倒是明白了,為什麽姐夫會看上你……你不僅能生,還挺能寫的。”

    米冉手癢了:“什麽叫能生?!”

    “就是……你一下子就生了一對雙胞胎啊……小鷗都說了,她要向你學習,爭取以後也給我生個一對。”

    米冉:“……”

    她錯了,就不該讓小鷗這個老司機把米航這個小司機帶壞的。

    丫的,家裏一下子就多了一對老司機。

    不過也是弟弟的嘴開了光,一個月後,米冉忽然發現……大姨媽它已經兩個月不見蹤影了,莫非是……

    買來測孕棒,一查,兩條杠杠。

    完蛋,避孕套99%的意外懷孕概率,還是被某陸的天道酬勤給撞到了……

    米冉既喜悅又哀嚎,曆史如此的相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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