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漫畫家攻略

第27章 工作室(2/2)

    就像她所的,能和一個才級的漫畫家合作,是編輯最幸福的事情。

    “好吧……我還有一件事想問你。”沈昕拿起了簽字筆,但卻沒有把字寫在上麵。

    “什麽事?”

    “合同上隻是,我不能給其他雜誌社投稿,但我如果把畫的插圖給其他人或者公司,算違約嗎?”沈昕抬頭看著顏馡,“合同上可沒寫這一條,是默認‘不違約’嗎?”

    “沒錯。但除非萬不得已,我不建議你這麽做。雜誌社有專門的律師來打官司,但你拖不起。到最後吃虧的還是你。”顏馡勸道。

    “我知道,我就是這麽一問。”

    反正合同是一年一簽,如果真想解除合同,稍微忍幾個月就行了。

    沈昕在合同上簽了名字,看到筆名那一欄,突然停了下來。

    他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起過筆名。

    “嗯……”沈昕仰起頭。

    “怎麽了?”顏馡現在真的害怕沈昕再提出什麽要求。

    “我在想筆名。”

    “……”

    既然使用了桂正和的作品,筆名肯定要有所體現。

    正和……鄭和?肯定不行。

    桂正……規整?也不好聽。

    既然不能從桂正和三個字中,找到合適的筆名,隻能借用三個字中的一個,再和其他字相配在一起。

    沈昕仔細想了想,既然自己姓“沈”,幹脆叫“沈正”吧?

    他把筆名告訴顏馡,顏馡倒是沒意見。

    “你覺得合適就行。”雜誌社對筆名沒要求,而且,漫畫家更換筆名的事情,也時常發生。

    把合同簽好之後,顏馡也簡單了工作室的相關事宜。

    雜誌社會為沈昕尋找工作室,相關的費用會從他的稿費中扣除,另外,像原稿紙、網點紙之類的耗材,沈昕也要自己準備。

    “黑白原稿00頁一張,彩頁是黑白頁的15倍,也就是450元一頁,這次是5張卷頭彩頁,0張黑白頁。對了,助手的薪金也是你出,包括夥食費和路費。”

    這些費用都是漫畫行業所默認的,不存在雜誌社占便宜,所以沈昕也沒什麽意見。

    雜誌社的效率確實很快,在第二下午,沈昕剛剛把耗材買到,顏馡便通知沈昕,工作室已經找到了。

    於是,沈昕把蘸水筆、水彩、原稿紙等材料放進背包,和郗慕莟打了招呼後,便離開家,和顏馡匯合,然後跟著他來到了工作室。

    這是一座八層樓,從外麵看……屬於很破舊的那種,至少有十幾年的曆史了。

    “很多作者都在這裏租用過工作室,主要是因為便宜,無論房租,還是水電,和其他地方相比,都屬於比較低的那種,除此之外,從這裏搭乘地鐵,到《Ne rld》的編輯部,不用轉車,比較方麵。”顏馡領著沈昕走上了樓梯。

    “這麽,這幢樓裏,應該有很多漫畫家了。”沈昕詫異道。

    “沒有。很久沒漫畫家來這裏了。”顏馡想了想,還是決定實話。

    “為什麽?”沈昕不解道。

    “現在的人,很少有人願意住在這裏,一方麵,這裏離市區比較遠,沒什麽娛樂活動,除此之外,很多新作者也看不上這種地方,十幾年前的樓房,沒有設計電梯。”

    顏馡把沈昕領到了五樓走廊盡頭的房間前,掏出鑰匙,打開了房門,隨後把鑰匙丟給了沈昕,“這以後,就是你的工作室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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