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一九七一

第24節(1/3)

    “我知道商店裡這樣的糖果要賣一分錢一顆,可我現在也不能出去買,那你可不可以先勻給我兩顆?反正你還有那麼多,也不會耽誤你自己吃的。”

    聽小家夥把借口都幫自己找好了,米藍月就更沒什麼顧忌了,大方地賣了兩顆糖給他,結果,想買東西的孩子就越來越多了,已經不用再找餓肚子的借口之類的,隻要想吃,就直接拿著錢來米藍月的桌子前邊買了。

    有些小孩子兜裡沒有太多的錢,就兩、三個孩子合夥買,然後大家分著吃,不過,在這個過程中,米藍月可是跟這些孩子們強調了好多次,絕不允許不經父母的同意而拿家裡的錢。

    如果發現誰的家長找上門,那好,你就將被本書鋪拒之門外,再也不許入內,也就是說,這個人將成為《臨街書齋》黑名單上的人物,再也沒有機會到書齋來看書交朋友啦。

    這個懲罰不可謂不嚴厲,米家的《臨街書齋》,已經不僅僅是他們看小人書的地方了,也是他們交朋友的好地方,而且,這裡的氛圍很好,很多的家長在知道孩子來這裡玩兒之後,也先後過來探查過,最後都是滿意而歸。

    甚至有一些家長,在看到書齋裡的圖書後,愛不釋手,立刻就成了書齋裡的另一批主顧,現在,《臨街書齋》裡來看書的大人,也正在逐漸增加,隻是,他們大多都是把書租回家裡看,看完後再來書齋裡換新書。

    像小朋友這樣坐在這裡看書的大人,還是極少數的,有的話也是為了陪自家的小孩子,不過,有了這些大人在,米藍月的小吃食反倒賣得更火了,大人的兜裡多少是揣著幾個錢的,總不能讓自家孩子看著別人吃吧。

    第二十七章 再進一步(下)

    桌子上的這些吃食賣得還算順利,而且銷售量在逐日增長,現在已經在書桌裡的旁邊,另辟了一塊地方擺放這些吃食,種類也越來越繁多,附近鄰居家裡的孩子,也都知道了書齋裡賣小吃食。

    他們想吃的時候,就會直接來書齋裡買,不用再跑好遠的路,去食雜店裡買了,可真是方便,而且來過幾次之後,發現這裡還開始賣些學生的用具,小本子呀,鉛筆呀,像皮、格尺之類,著急用的時候,這裡自然是比去商店近便。

    進這些東西,還著實讓米藍月費了不少的功夫呢,吃食是米藍月領著哥哥去服務公司小批量地買回來的,現在的商量還都是國營的企業,連住家附近的小賣部,都是集體經營的。

    所以,並沒有像後世那樣,隨處可見的批發部,但米藍月知道,這些吃食之類的商品,都是從服務公司進來,她需要去服務公司進貨,才能讓價錢便宜一些,自己總不能從商店裡往回買東西吧。

    一樣的價格進來,再以同樣的價格賣出去,還不夠瞎折騰的呢,現在的東西,市麵上的價格都是一樣的,沒人會傻到在你這兒多花錢,所以還得想想轍,去服務公司進貨,是唯一的辦法,為了從服務公司買到東西,米藍月還頗動了些腦筋。

    她先是找了班上有媽媽在那裡上班的同學,小恩小惠地打點了一下,然後就施施然地去了服務公司,找那位雖然同學遞了話,自己卻還沒見過麵的阿姨買東西了,似乎很難的事情,其實很簡單,又不是白拿,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倒也沒費多少的事兒。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米藍月很快就跟服務公司的那些個叔叔阿姨們混熟了,再去買東西也就不難了,因為米藍月的年紀小,也沒人會想到她會拿這些東西去幹嘛,而且拿的貨品又不在一個部門,彼此之間都不知道米藍月到底拿了多少的貨物,隻以為她家裡人口多,用得多,小姑娘又嘴甜、能幹,就派她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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