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婚厚愛

第623節(1/3)

    ?」

    「你呀……」方靜紫輕歎一聲,伸手撫撫妹妹的臉頰,隨之,促狹的笑著,「你是我妹妹。對我好是應該的,我才不感動呢!」

    方靜儀:「……」好吧,從小到大,她就沒在姐姐那兒佔到過便宜,半晌,苦著臉道,「姐你也太不厚道了,明知道我是不希望你過於感動,才那樣說的,竟然一點兒都不領情……」

    「我是你親姐,用那種方式,是對我的不尊重,懂嗎?」方靜紫瞪她一眼,「就算以後我嫁了,你嫁了,也不能說話拐彎抹角的,對對方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關心就是關心,不喜歡就是不喜歡,瞞來瞞去的還叫親人嗎?」

    「好好好,我錯了,我錯了還不行嘛……」方靜儀趕緊求饒,「我保證,以後不再這樣做了,我對姐的一點兒好,也要立馬讓姐知道,肯定的!」

    方靜紫:「……」好吧,什麼叫斷章取意,她算是體會到了。

    「姐,你休息會兒,我出去看看……」方靜儀不再和姐姐逞口舌之利,擺擺手,退出了房間,見方靜紫想要站起來,立時瞪她一眼,「明天你要美美的見人,別跟著瞎操心了!」

    「好好好,你們忙活吧,我巴不得躲清閒呢。」方靜紫索性脫下鞋子躺到床上,「到時候可不準抓我的錯處,嫌我懶。」

    「那可說不準。」打趣一句,方靜儀退了出去。

    盯著門口半晌,方靜紫起身站到了窗口,盯著樓下熟悉的一切,莫名的,心中就添了些不捨。

    雖然知道,結婚以後她可以照常回家,可是,心裡就是忍不住的酸楚,別人都說,性格外向的孩子不重情不戀家,而她恰恰相反,從小到大最不喜歡的事兒就是離開家,離開父母。

    在遇到林文傑之前,她談過戀愛,分手的原因,都是緣自於她的一條要求——結婚後,雙方父母都要贍養。

    她認為這點要求不過份,但是,沒有一個人接受,除了林文傑。

    倆人認識的時候,他是學生,她是老師,她對這個秀氣好學的男孩子很喜歡,當然是老師對學生的喜歡。

    可是有一天,他走到她的麵前告訴她,他喜歡她。

    她笑噴了。

    當時她二十二歲,他十六歲,在她的眼裡,他根本就是個孩子,當然也把他的話當成了孩子的衝動,她沒訓他,隻是笑著搖搖頭走開了。

    「我會照顧好你的,相信我!」他在後麵大聲喊道。

    她當然把他的話當成了孩子的瘋話。

    第二天,他給她買了早飯,又買了午飯,她不吃,他就要扔掉,她心疼糧食,隻好遂了他的意。

    她以為,他的堅持不會超過一個月,結果,一年以後他還在堅持。

    除了幫她買飯,他還會在她放學回家的路上候著她送她回家,見他當了真,她認真的和他談過,說她是老實,他是學生,不合適,讓他不要再做傻事兒。

    他什麼也沒說,依舊我行我素。

    也不知道從哪天起,她習慣了他在她的身邊,有一次他生病沒有去學校,她就坐立不安了一天。

    也就是從那天起,她知道了自己的感情,也決定勇敢的麵對這段感情。

    最先反對的是家人。

    因為兩家的差距太大,倆人的差距也太大。

    她是那種認準一件事兒就不會改變的人,所以,哪怕她那麼戀家,那麼愛父母,也沒有聽從了父母的意見和他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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