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宋

第184節(1/2)

    和遼和親之事。據我所知太上皇已經準備將趙瑚兒許配給他最得意的學生。您這和約一簽,必然會惹下大禍。”

    歐陽笑問:“韓將軍從假傳聖旨中看出我有什麼高貴品質了嗎?”

    “這個……”韓世忠欲言又止。

    “如果韓將軍認為沒有什麼品質,也可以直說嘛!”

    “老實說,我感覺大人挺不要臉的。劉將軍書信給我也說,如果打仗不要臉能贏的話,他也可以不要臉。”韓世忠看看歐陽表情補充:“但是大人這次是不要命。”

    “哈哈!”歐陽笑這站起來拍拍韓世忠肩膀:“一個連臉都不要的人,怎麼可能會沒命呢?韓將軍還是儘快安排接管興慶府事宜。對了,如果有些人這兩天要聚斂金錢,為將來當安樂公準備,都由他們去。但是吳為那邊給我盯死了,時機成熟我也不另行通知,翰將軍應該知道怎麼做。”

    “當然!”韓世忠站起來抱拳道:“韓某早想手刃此匹夫。宋和西夏近百年戰火可以說都是此人挑起。生為漢人,卻為漢奸。雖然其丟官才導致對朝廷不滿,但試問這天下誰有全滿之事。如果一不如意就怨天尤人,那事何以堪?再者吳為擔任知縣期間,官聲並不好。其丟官是因為對其鍾愛的上司下獄不滿,對新上司又口出狂言,表對舊主的忠心。”

    “恩。”歐陽點頭:“此人投靠西夏,挑起戰火,深得西夏曆代君主器重。其子孫由於其反叛行為榮華富貴,該還的終究要還。”身為一個現代司法人員,歐陽其實對某些法律還是很不理解。比如說貪汙,某官員貪汙二十年後被抓,但是卻隻追究此官員的罪行,卻忽視了二十年來享受貪汙帶來好處的妻子和子女。按照歐陽的邏輯,享受犯罪成果判處從犯並不為過。畢竟也是一部分是因為他們的需要,而導致罪犯貪汙。

    韓世忠明白歐陽的意$

    第二百零九章:偷龍轉鳳

    一名將領擔心道:“大人,按照和約,我們要保證西夏文武重臣的身家性命,如果大人這麼公開的……分贓,我等也不敢不報。恐怕到時候朝廷對大人的彈劾能堆如小山一般。”

    “不會,我知道各位將軍都是為我歐陽著想,隻不過是多濾了。”歐陽道:“我已經將李乾順給一些臣子手書密傳皇上,所以這些人都是密謀造反之人,按照手書所說,李乾順讓他們等我大宋有變,就舉旗起兵,呼應遼金割據一方。”

    “這個……”一名六品武官道:“大人,不至於名單上的人都有吧?”

    歐陽道:“和約簽訂之日,興慶府就是宋土。按照大宋商業法規定,任何利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物資和資金,官府有權沒收非法所得。並且將事主問罪。這些搶奪地契,囤積糧食、黃金……本欽差有權懷疑他們財產來源不明。本來是全部上繳國庫,但念在大家和士兵們都勞苦功高,所以拿出三成作為獎勵。於情於法,都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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