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宋

第134節(1/3)

    不過來,她在家還能幫上點忙。我不是也不識字,還不是過得好好的。”

    “話不是這麼說。你看杭州揚州和洪州,還有陽平附近那一帶,不識字嫁都不好嫁。你說妹妹將來就找個好人家,不識字可不好找好人家。”

    梁紅玉一邊道:“是啊!婆婆,現在場子裡有事通知就在場門口寫上,我記得有這麼一個事。說是場主通知大家去拿過節錢。可結果識字的都去拿錢了,不識字的什麼都沒有。婆婆你看,這哪個當了工長的不認字?上麵的人都是發文下來給工長看,一個場子百來個工長,總不能一個個通知吧!”

    王保福很懂事道:“爹說好的學堂貴,還有弟弟將來也是要拿狀元光宗耀祖的,我卻是遲早是要嫁出去的賠錢貨。”歐陽弟弟是去杭州裏上學的,那學費確實不一般。但先生更是不一般,乃是特聘的告老翰林。

    “真懂事。”歐陽摸摸王保福的腦袋,從包裹拿出一張白紙,再拿出一個印泥。把王保福的手印按在上麵道:“妹妹現在也是有錢人了,!”

    柳氏疑惑問:“什麼錢?”

    “我打算把在新城的採茶股份轉到了妹妹名下,回頭我讓人辦了契約送到採茶廠大股東那。”歐陽道:“每年也就萬貫左右的分紅。契約是死契,不能再轉了。保福乖,要聽話。要是你為了弟弟好,這錢可不能讓你弟弟花上。還要記得,十八歲之前不要嫁人。”

    “這合適嗎?”柳氏忙問,她可是知道萬貫是什麼概念。

    “有什麼不合適的。”歐陽道:“女孩子就得要有幾個錢。但你要聽我的,這錢就不能讓弟弟花上。否則將來就是一個敗家子。一邊是弟弟,一邊是妹妹,雖然手心手背都是肉,但看得出來這弟弟已經有很好的照顧,聽說還僱了專人在杭州侍侯起居。而我這妹妹這天氣還光著腳在地上走,幾件衣服都是舊衣服改小的,我這當哥哥的當然要說句公道話。這事就這麼定了。”

    梁紅玉一邊道:“官人,你覺著保福敢不把錢交給家裡嗎?這錢交到家裡,小叔子還能好嗎?”

    “……”歐陽想想也對,對柳氏道:“這麼著,這契約我就交給我哥管,你有難處儘管找他。這保福我帶在身邊。你看怎麼樣?”

    “行!”柳氏一口答應。

    歐陽嘆口氣,商量都不商量就答應,就可以知道王保福在這家裡的地位。其實這事已經很普遍了。不僅是這時候,就是90年代末的農村,仍舊是這樣。一個女孩子早上五六點就要起床煮飯,不起就會被罵懶。而男孩子則是母親幫忙穿衣服,父親負責背上學。記得2000年一個調查,農村男性學歷比女性學歷要高出兩個年級。為什麼女性會被歧視,第一個原因是勞動力,第二個原因是“嫁”字。女性體力本不如男性,再加上小腳一說,基本沒有什麼勞動能力。而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現在養的都是別人的媳婦,而兒子則是養老送終的。

    別人的事沒辦法,畢竟這是觀念。但自己的妹妹不能看著讓她受委屈。既然留在這不合適,那就帶走。陽平在大宋這重男輕女的風氣還是比較輕點。要麼說重男輕女是和經濟發達於否成正比。在越窮的地方,一個女孩出嫁的聘金就越高,名曰買老婆。一次性買斷。而富裕家庭則是關心女孩將來在婆家過得好不好,會不會受委屈問題。別說聘禮,可能姑爺需要買房時候還會慷慨解囊。

    而古代通姦懲罰更是說明重男輕女,女的要浸豬籠,男的卻隻有點小麻煩。把錯誤的責任全加到女人頭上,本來就是不公平。即使是趙玉當了皇帝,女性地位卻沒有多少的提高。但這時候女性也算是慶幸,這朱熹出來後,女性僅剩的一點地位也被剝光。歐陽又想起了這人,有滅他九族的打算,隻要自己掛之前他敢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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